1.0 目的:樹立公司統一、規范的企業員工形象,給客戶以職業專一、整齊端莊的視覺感受。
2.0 工作服的制作:
2.1 人力資源部負責招商承制公司所有規定的制服,制作時按在冊員工人數加制10%備用。
2.2 工作服類別:
2.21 普通員工工作服:
a、夏季:藍色短袖
b、冬季:藍色長袖和黑色外套
2.22 廚工工作服裝:
a、夏季:印有標志的白色短衫+帽子+口罩
b、冬季:印有標志的白色長袖衫+帽子+口罩
c、冬季:白襯衫+藍黑短裙+白色外套
2.23 保安工作服:購買專用保安服
2.24 職員工作服:
2.3 工作服規格:所有類別工作服均分為—XXL碼、XL碼、L碼、M碼、S碼及特制工作服。
3.0 工作服的發放:
3.1 工作服由人力資源部開單五金倉庫房統一發放,分為冬裝和夏裝二種,第一次申領時發放兩件。工作服發放的范圍:在公司已辦理入職手續的所有員工(生產線員工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辦公樓職員在正式辦理入職手續后的當天申領)。
3.2 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潔。凡因員工個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導致工作服污染嚴重或破損需更換的要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領手續,但要支付相應的服裝成本費同時將受污染或破損的工作服交回公司。穿用不足半年的原價支付;半年以上1年以內,按原價的80%支付;1年以上2年以內,按原價的50%支付。2年后由于正常磨損在交回舊工作服的同時可以申領新工作服,但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申領手續。
3.3 凡由于個人保管不當,造成丟失的,當事人需按每件工作服的成本價格另行購置。
3.4 工作服的發放、更換及相關處置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購部五金倉負責其具體的發放、調換和領用登記工作。
3.5 員工離職,需將工作服洗凈后交回庫房,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3.6 辦理入職手續后的公司職員的工作服由人力資源部安排承制商量身訂做。
4.0 工作服的數量的規定:
4.1 工作服的換季時間以人力資源部的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5.0 工作服的使用年限:
5.1 工作服自領用之日起,夏裝:兩年。冬裝:兩年。
5.2 自公司發給員工工作服之日起,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不計收工作服成本費用。一年內離職者,將收取成本費,公司同時收回工作服。
6.0 著裝管理:
6.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統一著公司制式服裝(總經理特批免穿者除外),佩帶工作牌于規定
位置,生產線員工工作證佩戴在前左胸上方處,不能有明顯傾斜;辦公樓職員工作證正面朝
外懸置于前胸。不得懸掛于腰際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不得以外衣遮蓋,不得拿在手里,
違者按未佩戴廠牌處理。
6.2 務必保持工作服整潔、得體、正常穿著(不得改制或以其它方式穿著),男性穿背心、敞胸、挽褲腿者,以及女性穿低胸衫、超短裙等衣冠不整、奇裝異服、有礙觀瞻者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3 工作服須干凈整潔、勤洗勤換,無污垢、汗漬及異味。工作服外不得顯露個人物品,如紀念章、飾物等,工作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6.4 辦公樓職員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內一律著工作服;周六或周日加班可適當著休閑裝。
6.5 營銷及行政人員接待來訪客戶或外出洽談業務時,可適當著正裝或休閑裝,儀態要大方。
6.6 員工上班時,要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士的發型要保持清潔、整齊不亂,不可過長覆額、蓋耳、覆頸;燙發后應常吹整,不要讓頭發過卷,不宜染黑色以外怪異發色,并不準留胡子。女士劉海應常修剪,長度不要超過眉毛,發色不應刻意染色,除非白發染黑,原則上應以原色為主。生產線上蓄長發女士工作時應將頭發盤起置于工作帽內,并且工作帽的穿戴要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辦公樓內蓄長發的女性職員應以發夾固定,不要任其披散或垂落。發型以端莊為宜,不宜太卷、太亂、太時髦。女性職員上班時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帶應得當,不準濃妝艷抹,不準奇裝異服或著其它有礙觀瞻的服飾。
6.7 工作服、廠牌限于員工在本公司上班期間或公司組織員工參加相關外出活動而要求穿戴時使用,不準借用給公司以外的人員,如有違反將給予50.00元/次的負激勵。
6.8 生活區內可適當著大方得體的休閑服飾,男士不得袒胸露背赤裸上身在生活區內搖來晃去,違者將給予30.00元/人/次的負激勵。
7.0 此員工著裝管理規定行為規范的日常檢查與監督由人力資源部和當值保安人員將不定時對全體員工進行督察,違反上述著裝管理規定的,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除6.8條外將給予每項每次10.00元的負激勵。一個月內同一員工累計超過三次違反上述著裝管理規定的,當事人將被記嚴重警告一次并給予20-50.00元的負激勵。
8.0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原人力通字(2008)015號“關于員工工作服使用的管理規定”予以廢除。
2.0 工作服的制作:
2.1 人力資源部負責招商承制公司所有規定的制服,制作時按在冊員工人數加制10%備用。
2.2 工作服類別:
2.21 普通員工工作服:
a、夏季:藍色短袖
b、冬季:藍色長袖和黑色外套
2.22 廚工工作服裝:
a、夏季:印有標志的白色短衫+帽子+口罩
b、冬季:印有標志的白色長袖衫+帽子+口罩
c、冬季:白襯衫+藍黑短裙+白色外套
2.23 保安工作服:購買專用保安服
2.24 職員工作服:
2.3 工作服規格:所有類別工作服均分為—XXL碼、XL碼、L碼、M碼、S碼及特制工作服。
3.0 工作服的發放:
3.1 工作服由人力資源部開單五金倉庫房統一發放,分為冬裝和夏裝二種,第一次申領時發放兩件。工作服發放的范圍:在公司已辦理入職手續的所有員工(生產線員工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辦公樓職員在正式辦理入職手續后的當天申領)。
3.2 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潔。凡因員工個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導致工作服污染嚴重或破損需更換的要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領手續,但要支付相應的服裝成本費同時將受污染或破損的工作服交回公司。穿用不足半年的原價支付;半年以上1年以內,按原價的80%支付;1年以上2年以內,按原價的50%支付。2年后由于正常磨損在交回舊工作服的同時可以申領新工作服,但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申領手續。
3.3 凡由于個人保管不當,造成丟失的,當事人需按每件工作服的成本價格另行購置。
3.4 工作服的發放、更換及相關處置的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購部五金倉負責其具體的發放、調換和領用登記工作。
3.5 員工離職,需將工作服洗凈后交回庫房,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3.6 辦理入職手續后的公司職員的工作服由人力資源部安排承制商量身訂做。
4.0 工作服的數量的規定:
4.1 工作服的換季時間以人力資源部的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5.0 工作服的使用年限:
5.1 工作服自領用之日起,夏裝:兩年。冬裝:兩年。
5.2 自公司發給員工工作服之日起,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不計收工作服成本費用。一年內離職者,將收取成本費,公司同時收回工作服。
6.0 著裝管理:
6.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統一著公司制式服裝(總經理特批免穿者除外),佩帶工作牌于規定
位置,生產線員工工作證佩戴在前左胸上方處,不能有明顯傾斜;辦公樓職員工作證正面朝
外懸置于前胸。不得懸掛于腰際或其他位置,不得放于口袋,不得以外衣遮蓋,不得拿在手里,
違者按未佩戴廠牌處理。
6.2 務必保持工作服整潔、得體、正常穿著(不得改制或以其它方式穿著),男性穿背心、敞胸、挽褲腿者,以及女性穿低胸衫、超短裙等衣冠不整、奇裝異服、有礙觀瞻者不得進入工作區域。
6.3 工作服須干凈整潔、勤洗勤換,無污垢、汗漬及異味。工作服外不得顯露個人物品,如紀念章、飾物等,工作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6.4 辦公樓職員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內一律著工作服;周六或周日加班可適當著休閑裝。
6.5 營銷及行政人員接待來訪客戶或外出洽談業務時,可適當著正裝或休閑裝,儀態要大方。
6.6 員工上班時,要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士的發型要保持清潔、整齊不亂,不可過長覆額、蓋耳、覆頸;燙發后應常吹整,不要讓頭發過卷,不宜染黑色以外怪異發色,并不準留胡子。女士劉海應常修剪,長度不要超過眉毛,發色不應刻意染色,除非白發染黑,原則上應以原色為主。生產線上蓄長發女士工作時應將頭發盤起置于工作帽內,并且工作帽的穿戴要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辦公樓內蓄長發的女性職員應以發夾固定,不要任其披散或垂落。發型以端莊為宜,不宜太卷、太亂、太時髦。女性職員上班時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帶應得當,不準濃妝艷抹,不準奇裝異服或著其它有礙觀瞻的服飾。
6.7 工作服、廠牌限于員工在本公司上班期間或公司組織員工參加相關外出活動而要求穿戴時使用,不準借用給公司以外的人員,如有違反將給予50.00元/次的負激勵。
6.8 生活區內可適當著大方得體的休閑服飾,男士不得袒胸露背赤裸上身在生活區內搖來晃去,違者將給予30.00元/人/次的負激勵。
7.0 此員工著裝管理規定行為規范的日常檢查與監督由人力資源部和當值保安人員將不定時對全體員工進行督察,違反上述著裝管理規定的,在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除6.8條外將給予每項每次10.00元的負激勵。一個月內同一員工累計超過三次違反上述著裝管理規定的,當事人將被記嚴重警告一次并給予20-50.00元的負激勵。
8.0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原人力通字(2008)015號“關于員工工作服使用的管理規定”予以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