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解決有色金屬資源危機已刻不容緩。解決我國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危機的根本措施,一是政府和全社會要高度重視,要象重視農業和基礎設施建設那樣重視礦產資源危機問題;二是加大對地質勘查和礦業開發的投入,特別是要給予政策性扶持;三是加快礦業管理體制的改革;四是進一步治理整頓礦業秩序;五是實施西部大開發和“走出去”的戰略。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投入,對地質勘查和礦業開發給予優惠政策
當前首先要抓緊貫徹落實溫總理關于“加強有色金屬礦山探礦工作”的重要指示。實踐表明,老礦山周邊擁有巨大的找礦潛力,開展老礦山找礦,可充分利用現有生產能力,使找礦成果迅速得到開發,有效增加礦產品供給,還可幫助一些老礦山走出困境,穩定礦工隊伍。建議中央財政設立“有色金屬礦山探礦專項”,安排專款支持開展老礦山找礦工作。增加對地質勘查的投入,包括地勘事業費、地勘專項資金、資源補嘗費、地勘投資補貼、長期貼息貸款等。
近期內爭取每年投入100萬米鉆探工作量,需近10億元資金,重點支持銅、鋁、鉛、鋅、鎳等急缺礦種和開發條件好的區域找礦工作。減輕礦山負擔,增強礦山造血功能。應象對待國企三年脫困一樣,將礦山辦社會的功能分離出去,以減輕礦山負擔,精干主業。合理減輕礦山稅賦,并研究制訂相關政策和辦法,使減下來的稅費用于加強礦山找礦工作。加大新礦山的開發力度。建議國家在財政、信貸、市場融資和稅賦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加快礦業管理體制改革
盡快修改完善礦業的政策法規,以適應我國加入WT0的需要。應積極探索建立礦業風險資本市場,加快培育礦權市場,鼓勵礦權流轉,搞活投、融資渠道。鼓勵中外合資勘查和開發,支持礦業企業境內外上市,以增加礦業投入。積極探索礦山企業與地勘單位的聯合或重組,組建勘查開發一體化的礦業公司或企業集團,實現優勢互補,集約化經營,增強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三)繼續加大治理整頓礦業秩序的力度
要采取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辦法,從法律、體制、執法等方面入手,徹底整頓礦業秩序,避免反彈。加強對勘查權,采礦權證的管理,嚴格審批權限。繼續對鎢、錫、銻、離子型稀土實行保護性開采,嚴格控制開采和出口總量。
(四)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大力實施“走出去”的戰略
利用海外資源優勢,通過購買股權或參股形式,以購買現有礦山生產能力為主,或簽訂長期合同,建立穩定的資源供應渠道。同時適度進行風險勘查投資。建議國家在解決海外資源時,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包括風險投資、資本金、外匯、貼息、低息貸款等。
有色金屬是重要基礎原材料之一,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尖端科技領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是有色金屬的生產和消費大國,礦產資源嚴重短缺直接制約著有色金屬工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為此,解決資源危機問題勢在必行,刻不容緩。只要各級政府和全社會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有色金屬資源危機的狀況一定會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