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9部委發出《關于加快鋁工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的通知》指出,我國鋁工業總量和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仍然突出:鋁土礦資源保障程度有限,儲量僅占世界總量的2.4%,但開采秩序混亂;氧化鋁無序建設問題嚴重,目前氧化鋁在建項目11個,計劃建設能力1215萬噸,投資總額約550億元;電解鋁供過于求已使大量產能閑置,利用率僅約75-78%;鋁冶煉結構失衡,電解鋁企業經營困難,2005年虧損的80個鋁冶煉企業幾乎全部是電解鋁企業,虧損額13.1億元;鋁加工產業集中度低,產品結構不合理等。為此,要求加快鋁工業結構調整:
(一)加強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布局指導。貫徹落實國務院批準的《鋁工業產業發展政策》,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二)提高產業集中度,鼓勵綜合利用和節約資源。支持氧化鋁、電解鋁、鋁加工企業聯合重組,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實現優勢互補,提高產業集中度。
(三)加強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建立政策支持下的退出機制。嚴格執行電解鋁建設項目35%及以上資本金比例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產業政策和信貸原則要求,由金融機構合理配置信貸資金。
(四)加強環保執法,淘汰落后能力。嚴格執行環保標準,淘汰落后的電解鋁生產能力。由國家環保總局定期公布環保不達標電解鋁企業名單,限期進行治理。
(五)整頓鋁土礦開采秩序,合理開發國內資源。
(六)鼓勵開發海外資源,拓寬利用國外氧化鋁資源渠道。鼓勵使用國外鋁土礦資源,統籌規劃國外重大氧化鋁資源的開發利用,力爭10年內使我國企業開發的國外氧化鋁資源量達到國內需求量的50%。
(七)從嚴控制電解鋁出口,完善電價形成和電力供應機制。繼續對電解鋁產品出口執行取消退稅政策,嚴格禁止氧化鋁加工貿易。允許已經納入電力建設的整體規劃和布局的電解鋁企業建設自備電廠。
(八)有序發展鋁冶煉,開發高附加值鋁加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