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物價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的通知》,將11個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納入差別定價體系,分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焦炭、銅冶煉、鉛冶煉、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印染、化纖、制革和電鍍行業。
此前,廣東已按國家政策,對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黃磷和鋅冶煉8個高耗能行業嚴格實行差別電價,此次進一步擴大了差別電價實施范圍。到目前為止,19個行業中涉及有色的為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和電解鋁四個行業。
據了解,新增加11個行業的用電價格從2010年9月1日起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2元和0.05元,從2011年起每千瓦時分別提高0.3元和0.1元。這將加快促進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2010年上半年廣東省單位GDP能耗下降2.21%,與今年2.45%的預定目標僅差一步之遙。此次差別電價 在高耗能企業范圍的擴大,使得廣東省的節能減排工作離勝利目標又進了一步。
據悉,廣東此次出臺的措施涉及的企業數量很多,影響面較大,為平穩推進,推動珠三角的企業向粵東、西、北地區轉移,此項政策將在珠三角地區先試點,再視全省產業結構調整情況逐步擴大實施區域,并逐年加大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目前也并未確定新增11個行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名單。
此外,廣東省規定,對有關電力企業不嚴格執行國家差別電價政策的,除了沒收全部價格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