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收費政策的通知》。這項醞釀3年的政策將在明年元旦起實施。
除了排放重金屬污水的企業成本代價加大,對所有排污企業來說,污染物超總量排放、污水濃度超標排放的,新政將通過實施差別化收費進行懲罰性加價;而排放濃度低于限值50%以上,排污費則可減半征收。
更嚴排污費新政將如何倒逼企業減排治污?筆者進行了調查。
延伸閱讀:
廣東《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收費政策的通知》(全文)
政策1
提高標準為防企業無度排污
占地近1.4萬平方米的污水處理廠內,十幾個處理池在露天下一字鋪開,多股不同顏色的電鍍廢水在各個池子里充分處理,最后變成汩汩清流。這是筆者近日在珠三角某鎮電鍍污水處理廠看到的一幕。
該廠廠長陳先生告訴記者,“明年開始,處理成本會增加,很可能通過在污水處理費上提價以轉嫁給企業。”他稱,工業園內30多家電鍍企業的廢水都分類收集,運輸到該污水處理廠,要收費的5種重金屬因子肯定都會包含。
根據《通知》,“污水中的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鉛、汞、鉻、鎘、類金屬砷)排污費征收標準,每污染當量由0.7元提高至1.4元。”不但每種污染因子當量收費升高一倍,在每一污水排放口,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均須征收排污費。而此前,重金屬污染因子與普通污染因子并沒有區別,僅需要對排放前三位的污染物收費。
雖然標準提升幅度較大,但在相關部門人士看來,這項政策醞釀已久,也早有出臺的必要。
早在2012年,省環保廳在公示全省排污費情況時就透露,為認真落實我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將積極協調省物價部門,努力推動我省重金屬污染因子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改革工作,確保我省按時完成“十二五”重金屬污染減排任務。
如今3年過后,這項政策終于出臺。
省環保廳相關部門解釋,實施多年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對每個排污口按污染當量最多3種污染物進行收費。“然而,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部分涉重金屬企業,其排放重金屬污染因子并未列入當量數前三,不能征收重金屬因子排污費,這在某種程度上放縱了企業的重金屬污染排放。”
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均須征收排污費,“這項規定看似嚴苛,其實是在補我們環保的舊賬,是一種環境治理的積極信號。廣東對重金屬污染控制要求較高,企業工藝多樣,這樣的規定比較合理。”省社科院環境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曾云敏表示。
事實上,除了重金屬污染物外,在一些常規污染物排污費上,標準更早就提高了。2013年5月省發改委就曾發通知,規定氮氧化物和氨氮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一倍。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統一提高到一個大于企業治理重金屬污染成本的標準值,才能更好地發揮排污費征收工作的價格杠桿作用。”
政策2
根據污染物濃度和總量差別收費
除了標準提高和污染物項數增多,此次還推出差別收費政策。《通知》明確,對全省范圍內應繳納排污費的排污者,其排放的所有收費的污染因子均實行差別排污費征收政策。
當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污染因子排污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如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按排污收費標準加二倍征收排污費。
《通知》還提出,“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規定淘汰類的,按排污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記者看到,上述《指導目錄》淘汰類的且有重金屬排放的,主要是有色金屬加工、冶煉等領域的一些落后工藝。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實行差別收費政策的目的在于通過企業減排激勵機制的建立,更好地推進全省污染減排工作。
“與此前"一刀切"的限期淘汰落后設備技術不同,此次更富彈性的排污差別收費給予了能夠承擔排污成本,有技術改造空間的企業更多的緩沖和生存的機會,對于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也有利于產業的技術進步。”曾云敏如此評價。
事實上,超濃度限值排放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環保部門本身就可以對其罰款,再提高排污費更是加大了震懾力。
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態學教授楊中藝指出,“差別化收費政策使企業要為自身生產過程中增加的環境治理成本買單,不能將其外部化社會成本。”相反地,企業是要通過企業生產,技術改造等措施來減少重金屬使用和排放,同時將綠色環保作為品牌來打造營銷,實現企業效益和社會責任的雙贏。從另一方面講,這是一種進步,也是引入差價收費的意義所在。
除了懲罰性加價,差別化收費還體現在對減排的鼓勵。《通知》顯示,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按污染因子排污收費標準減半征收排污費。
影響
企業保本或需污水集中處理
對排污費連串調整政策的出臺,對排污企業成本有何影響?
前述污水處理廠負責人陳先生表示,事實上在政策調研階段,市環保局已經多次向他們“吹風”,對這個調整也有了心理準備。該廠日處理能力為1萬噸,“但排污費是按水中污染物的量并不是總排水量來收費的,這樣一個月新增的排污費從原來的3000到5000元,增加到七八千元,”雖然排污費上漲了差不多一倍,但平攤到每個企業,大概每噸要增加1角左右的污水處理費。"
不過,曾云敏認為,這是因為該污水廠處理的都是電鍍污水,規模效應之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中小企業把污水集中處理的話,環保壓力較小,受政策影響也不會太大。但如果是企業類型比較多,污染物多樣,不能集中統一處理的話,企業需要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并自繳排污費,企業的污水處理費用就會明顯增加,從而倒逼其改進工藝減少排放。
為了確保排污費切實按標準實施,《通知》要求,廣東各地要結合行業特點,加強對企業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監測,切實提高排污費收繳率,并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2016年底前,所有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均要實現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對于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無組織排放且難以在線監控的企業,應按照國家環保部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監督性監測數據,嚴格核定排污費。
我省還將加大政府從第三方購買專業服務的力度,由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確保監控數據真實、準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和對排污費征收情況檢查,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或逾期不繳納的行為,并按有關規定懲處。
觀察
監督評估機制需落實
剛柔并濟更利于促減排
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縱深推進,近年來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市場化促進節能減排的手段頻受輿論關注。但在楊中藝等專家看來,傳統的關停并轉以及罰款、費稅等行政方式并不能被替代。“像實行差價收費就是環保法所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強制性和懲罰性,周期短、見效快,顯示了政府在節能減排上的巨大決心。這與階梯式水電價等政策類似,該政策的目的在于通過企業減排激勵機制的建立,更好地推進全省重金屬污染減排工作。對于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來講,這是一種鼓勵。”楊中藝說。
大幅提高排污費的同時,與之相對應的監督管理體制也亟待完善。曾云敏說,國際上環境經濟學研究曾得出這樣一個規律:政府對于污染排放企業的懲罰力度越大,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也越多。換而言之,如果政府的排污懲罰力度越大,那么企業越有可能會鋌而走險,通過“偷排”“瞞報”等手段來減少企業成本。為避免這樣適得其反的效果,專家們建議政府需要進一步出臺相關的監督管理政策。
同時,曾云敏也指出,出臺更嚴的環保政策之后,決策者也更應該注意后期的跟蹤反饋以及評估機制的建立,如進行季度性或者年度性的驗收總結,以確定其政策力度、監管方式是否合理。在排污費征收過程中地方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問題上,楊中藝建議引入“公眾評審員”制度,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甚至可以考慮將排污費進一步推進到環境稅,改革將更加徹底,收效更顯著。”
曾云敏說,排污權交易和排污費差別收費都是利用企業成本這一杠桿調整企業行為,剛性手段和市場機制的靈活搭配可為企業在技術淘汰選擇、設備更新換代、市場考量等方面提供更多選擇,有利于協調產業發展和污染物減排二者的關系。
據省環保廳透露,廣東今年將進一步推動佛山、順德、東莞等地區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為全省推進排污權交易積累經驗。目前,該廳正在組織第三批排污權交易,擬采取電子競價方式開展。
鋁材的表面處理離不開水,污水的處理與排放直接影響生產成本,鋁材企業不得不升級污水處理設備來應對。

除了排放重金屬污水的企業成本代價加大,對所有排污企業來說,污染物超總量排放、污水濃度超標排放的,新政將通過實施差別化收費進行懲罰性加價;而排放濃度低于限值50%以上,排污費則可減半征收。
更嚴排污費新政將如何倒逼企業減排治污?筆者進行了調查。
延伸閱讀:
廣東《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收費政策的通知》(全文)
政策1
提高標準為防企業無度排污
占地近1.4萬平方米的污水處理廠內,十幾個處理池在露天下一字鋪開,多股不同顏色的電鍍廢水在各個池子里充分處理,最后變成汩汩清流。這是筆者近日在珠三角某鎮電鍍污水處理廠看到的一幕。
該廠廠長陳先生告訴記者,“明年開始,處理成本會增加,很可能通過在污水處理費上提價以轉嫁給企業。”他稱,工業園內30多家電鍍企業的廢水都分類收集,運輸到該污水處理廠,要收費的5種重金屬因子肯定都會包含。
根據《通知》,“污水中的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鉛、汞、鉻、鎘、類金屬砷)排污費征收標準,每污染當量由0.7元提高至1.4元。”不但每種污染因子當量收費升高一倍,在每一污水排放口,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均須征收排污費。而此前,重金屬污染因子與普通污染因子并沒有區別,僅需要對排放前三位的污染物收費。
雖然標準提升幅度較大,但在相關部門人士看來,這項政策醞釀已久,也早有出臺的必要。
早在2012年,省環保廳在公示全省排污費情況時就透露,為認真落實我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將積極協調省物價部門,努力推動我省重金屬污染因子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改革工作,確保我省按時完成“十二五”重金屬污染減排任務。
如今3年過后,這項政策終于出臺。
省環保廳相關部門解釋,實施多年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對每個排污口按污染當量最多3種污染物進行收費。“然而,根據我省實際情況,部分涉重金屬企業,其排放重金屬污染因子并未列入當量數前三,不能征收重金屬因子排污費,這在某種程度上放縱了企業的重金屬污染排放。”
5項主要重金屬污染因子均須征收排污費,“這項規定看似嚴苛,其實是在補我們環保的舊賬,是一種環境治理的積極信號。廣東對重金屬污染控制要求較高,企業工藝多樣,這樣的規定比較合理。”省社科院環境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曾云敏表示。
事實上,除了重金屬污染物外,在一些常規污染物排污費上,標準更早就提高了。2013年5月省發改委就曾發通知,規定氮氧化物和氨氮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一倍。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統一提高到一個大于企業治理重金屬污染成本的標準值,才能更好地發揮排污費征收工作的價格杠桿作用。”
政策2
根據污染物濃度和總量差別收費
除了標準提高和污染物項數增多,此次還推出差別收費政策。《通知》明確,對全省范圍內應繳納排污費的排污者,其排放的所有收費的污染因子均實行差別排污費征收政策。
當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污染因子排污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如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按排污收費標準加二倍征收排污費。
《通知》還提出,“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規定淘汰類的,按排污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記者看到,上述《指導目錄》淘汰類的且有重金屬排放的,主要是有色金屬加工、冶煉等領域的一些落后工藝。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實行差別收費政策的目的在于通過企業減排激勵機制的建立,更好地推進全省污染減排工作。
“與此前"一刀切"的限期淘汰落后設備技術不同,此次更富彈性的排污差別收費給予了能夠承擔排污成本,有技術改造空間的企業更多的緩沖和生存的機會,對于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也有利于產業的技術進步。”曾云敏如此評價。
事實上,超濃度限值排放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環保部門本身就可以對其罰款,再提高排污費更是加大了震懾力。
中山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態學教授楊中藝指出,“差別化收費政策使企業要為自身生產過程中增加的環境治理成本買單,不能將其外部化社會成本。”相反地,企業是要通過企業生產,技術改造等措施來減少重金屬使用和排放,同時將綠色環保作為品牌來打造營銷,實現企業效益和社會責任的雙贏。從另一方面講,這是一種進步,也是引入差價收費的意義所在。
除了懲罰性加價,差別化收費還體現在對減排的鼓勵。《通知》顯示,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按污染因子排污收費標準減半征收排污費。
影響
企業保本或需污水集中處理
對排污費連串調整政策的出臺,對排污企業成本有何影響?
前述污水處理廠負責人陳先生表示,事實上在政策調研階段,市環保局已經多次向他們“吹風”,對這個調整也有了心理準備。該廠日處理能力為1萬噸,“但排污費是按水中污染物的量并不是總排水量來收費的,這樣一個月新增的排污費從原來的3000到5000元,增加到七八千元,”雖然排污費上漲了差不多一倍,但平攤到每個企業,大概每噸要增加1角左右的污水處理費。"
不過,曾云敏認為,這是因為該污水廠處理的都是電鍍污水,規模效應之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中小企業把污水集中處理的話,環保壓力較小,受政策影響也不會太大。但如果是企業類型比較多,污染物多樣,不能集中統一處理的話,企業需要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并自繳排污費,企業的污水處理費用就會明顯增加,從而倒逼其改進工藝減少排放。
為了確保排污費切實按標準實施,《通知》要求,廣東各地要結合行業特點,加強對企業排放污染物種類、數量的監測,切實提高排污費收繳率,并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2016年底前,所有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均要實現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對于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無組織排放且難以在線監控的企業,應按照國家環保部規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監督性監測數據,嚴格核定排污費。
我省還將加大政府從第三方購買專業服務的力度,由第三方負責安裝、運營和維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確保監控數據真實、準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和對排污費征收情況檢查,嚴厲打擊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或逾期不繳納的行為,并按有關規定懲處。
觀察
監督評估機制需落實
剛柔并濟更利于促減排
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縱深推進,近年來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市場化促進節能減排的手段頻受輿論關注。但在楊中藝等專家看來,傳統的關停并轉以及罰款、費稅等行政方式并不能被替代。“像實行差價收費就是環保法所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強制性和懲罰性,周期短、見效快,顯示了政府在節能減排上的巨大決心。這與階梯式水電價等政策類似,該政策的目的在于通過企業減排激勵機制的建立,更好地推進全省重金屬污染減排工作。對于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來講,這是一種鼓勵。”楊中藝說。
大幅提高排污費的同時,與之相對應的監督管理體制也亟待完善。曾云敏說,國際上環境經濟學研究曾得出這樣一個規律:政府對于污染排放企業的懲罰力度越大,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也越多。換而言之,如果政府的排污懲罰力度越大,那么企業越有可能會鋌而走險,通過“偷排”“瞞報”等手段來減少企業成本。為避免這樣適得其反的效果,專家們建議政府需要進一步出臺相關的監督管理政策。
同時,曾云敏也指出,出臺更嚴的環保政策之后,決策者也更應該注意后期的跟蹤反饋以及評估機制的建立,如進行季度性或者年度性的驗收總結,以確定其政策力度、監管方式是否合理。在排污費征收過程中地方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問題上,楊中藝建議引入“公眾評審員”制度,發揮公眾參與和監督。“甚至可以考慮將排污費進一步推進到環境稅,改革將更加徹底,收效更顯著。”
曾云敏說,排污權交易和排污費差別收費都是利用企業成本這一杠桿調整企業行為,剛性手段和市場機制的靈活搭配可為企業在技術淘汰選擇、設備更新換代、市場考量等方面提供更多選擇,有利于協調產業發展和污染物減排二者的關系。
據省環保廳透露,廣東今年將進一步推動佛山、順德、東莞等地區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為全省推進排污權交易積累經驗。目前,該廳正在組織第三批排污權交易,擬采取電子競價方式開展。
鋁材的表面處理離不開水,污水的處理與排放直接影響生產成本,鋁材企業不得不升級污水處理設備來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