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研究制定了《鎢錫銻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各地工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鎢、錫、銻冶煉企業準入公告申請,并上報工信部。
在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復核、重點抽查和公示后,工信部將以公告形式發布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
根據《暫行辦法》,申請公告的鎢、錫、銻冶煉企業,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企業鎢、錫、銻冶煉建設項目立項申請、土地使用權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設施“三同時”、排污許可證等手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要求;企業不得存有《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有色金屬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規定應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