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日報》消息 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繼2015年后,河南省再次對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作出修訂。《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嚴格執行化解電解鋁等產能過剩矛盾。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要求,結合河南省實際,《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河南省2017年本)》明確了農業水利、能源、交通運輸、信息產業、原材料、機械制造、輕工、高新技術、城建、社會事業、外商投資、境外投資12個領域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范圍和權限。
《通知》強調,對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
《通知》要求,各級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切實落實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