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型材自然時效——是型材在室溫下時效強化,時效時間為1個月以上。
鋁合金人工時效——是型材在高于室溫的溫度下(如185℃)進行時效強化。
常用鋁型材熱處理狀態有T1、T4、T5、T591、T592、T595、T6
圖為鋁合金熱處理時效爐工作車間
T4
固溶熱處理后自然時效至基本穩定的狀態。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不再進行冷加工的產品。
T5
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然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狀態。適用于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后,不經過冷加工,予以人工時效的產品。
TX細分狀態代號說明與應用與TXX及TXXX細分狀態代號說明與應用
變形鋁及鋁合金狀態、代號
T的細分狀態
在字母T后面添加一位或多位阿拉伯數字表示T的細分狀態。
TX狀態
在T后面添加0~10的阿拉伯數字,表示細分狀態(稱作TX狀態)如下表所示。T后面的數字表示對產品的熱處理程序。
狀態代號 |
說明與應用 |
TX |
細分狀態代號說明與應用狀態代號 說明與應用 |
T0 |
固溶熱處理后,經自然時效再通過冷加工的狀態。適用于經冷加工提高強度的產品。 |
T1 |
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然后自然時效至基本穩定的狀態。適用于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后,不再進行冷加工(可進行矯直、矯平,但不影響力學性能極限)的產品 |
T2 |
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經冷加工后自然時效至基本穩定的狀態。適用于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后,進行冷加工、或矯直、矯平以提高強度的產品。 |
T3 |
固溶熱處理后進行冷加工,再經自然時效至基本穩定的狀態。適用于在固溶熱處理后,進行冷加工、或矯直、矯平以提高強度的產品 |
T4 |
固溶熱處理后自然時效至基本穩定的狀態。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不再進行冷加工(可進行矯直、矯平,但不影響力學性能極限)的產品 |
T5 |
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然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狀態。適用于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后,不經過冷加工(可進行矯直、矯平,但不影響力學性能極限),予以人工時效的產品 |
T6 |
固溶熱處理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狀態。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不再進行冷加工(可進行矯直、矯平,但不影響力學性能極限)的產品 |
T7 |
固溶熱處理后進行過時效的狀態。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為獲取某些重要特性,在人工時效時,強度在時效曲線上越過了最高峰點的產品 |
T8 |
固溶熱處理后經冷加工,然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狀態。適用于冷加工、或矯直、矯平以提高強度的產品 |
T9 |
固溶熱處理后人工時效,然后進行冷加工的狀態。適用于經冷加工提高強度的產品 |
T10 |
由高溫成型過程冷卻后,進行冷加工,然后人工時效的狀態。適用于經冷加工、或矯直、矯平以提高強度的產品注:某些6XXX系的合金,無論是爐內固溶熱處理,還是從高溫成型過程急冷以保留可溶性組分在固溶體中,均能達到相同的固溶熱處理效果,這些合金的T3、T4、T6、T7、T8、和T9狀態可采用上述兩種處理方法的任一種。 |
T狀態及TXXX狀態(消除應力狀態外) 在TX狀態代號后面再添加一位阿拉伯數字(稱作TXX狀態),或添加兩位阿拉伯數字(稱作TXXX狀態),表示經過了明顯改變產品特性(如力學性能、抗腐蝕性能等)的特定工藝處理的狀態,如下表所示。
狀態代號 |
說明與應用 |
T42 |
適用于自O或F狀態固溶熱處理后,自然時效達到充分穩定狀態的產品,也適用于需方對任何狀態的加工產品熱處理后,力學性能達到了T42狀態的產品。 |
T62 |
適用于自O或F狀態固溶熱處理后,進入人工時效的產品,也適用于需方對任何狀態的加工產品熱處理后,力學性能達到了T62狀態的產品。 |
T73 |
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經過時效以達到規定的力學性能和抗應力腐蝕性能指標的產品。 |
T74 |
與T73狀態定義相同。該狀態的抗拉強度大于T73狀態,但小于T76狀態。 |
T76 |
與T73狀態定義相同。該狀態的抗拉強度分別高于T73、T74狀態,抗應力腐蝕斷裂性能分別低于T73、T74狀態,但其抗剝落腐蝕性能仍較好。 |
T7X2 |
適用于自O或F狀態固溶熱處理后,進行人工時效處理,力學性能及抗腐蝕性能達到了T7X狀態的產品。 |
T81 |
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經1%左右的冷加工變形提高強度,然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產品。 |
T87 |
適用于固溶熱處理后,經7%左右的冷加工變形提高強度,然后進行人工時效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