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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土礦(鋁礬土)、冶鎂菱鎂礦地質勘查規范無水印 PDF DOC收藏版DZ/T 0202-2002

   日期:2010-09-14     瀏覽:1907    評論:0    
核心提示:本標準是根據GB/T 17766—1999《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和GB/T 13908—2002《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對《鋁土礦地質勘探規范》(1984.3)和《菱鎂礦地質勘探規范》(冶鎂部分)(1988.4)等兩個規范進行修訂的,并合并改為《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地質勘查規范》。 本標準從2003年3月1日起實施。2003年3月1日起所有報批的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地質勘查報告及審查批準決議書、審查意見書,均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同時代替全國礦產儲量委員會制定的于198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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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地質勘查規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地質勘查工作的內容及要求,包括勘查的目的任務、勘查研究程度、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質量要求、可行性研究工作、資源/儲量分類及類型條件、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等。
本標準適用于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各勘查階段的工作部署,可作為驗收、評審鋁土礦、冶鎂菱鎂礦資源/儲量及地質勘查報告的總體要求,還可作為鋁土礦、冶鎂菱鎂礦礦業權轉讓、礦產勘查開發籌資、融資、股票上市等活動中評價、計算礦產資源/儲量的依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3908—2002  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
GB/T 17766—1999  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
3  勘查的目的任務
3.1  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勘查的最終目的是為礦產資源規劃、礦山建設設計提供礦產資源/儲量和開采技術條件等必要的地質資料,以減少礦山企業的生產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獲得最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3.2  鋁土礦、冶鎂菱鎂礦勘查工作分為預查、普查、詳查、勘探四個階段。
3.2.1  預查是通過對成礦遠景區資料的綜合研究、類比及初步野外地質觀測,極少量的槽、井探工程驗證,初步了解預查區內礦產資源遠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礦化潛力較大地區。
3.2.2  普查是對礦化潛力較大地區,采用中—大比例尺地質填圖和數量有限的槽、井探及鉆探工程進行勘查,相應進行可行性評價的概略研究,對普查區的含礦性做出初步評價,估算資源量,提出是否有進一步詳查的價值。若有詳查價值,則應圈出詳查區范圍。
3.2.3  詳查是使用大比例尺地質填圖和系統的槽、井、鉆(坑)探工程等有效方法手段,對詳查區進行較詳細的勘查,并通過預可行性研究,估算礦產資源/儲量,做出是否具有工業價值的評價,圈出勘探區范圍,為進行勘探工作和制定礦業開發規劃、項目建議書提供依據。
3.2.4  勘探是對具有工業價值并擬近期開采利用的礦床通過加密各種采樣工程,進行詳細勘查、研究,為可行性研究或礦山建設在確定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拓方案、礦石加工選冶工藝、礦山總體布置、產品方案等方面提供依據。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質研究
4.1.1  預查階段
全面收集區域地質礦產資料,概略了解區域地質構造的基本輪廓和有關礦產信息,對預查區的成礦地質條件進行類比分析。對不同類型的礦床,應有所側重。對沉積型鋁土礦應側重區域地層、構造、含礦系的層位、巖性、巖相古地理等;對堆積型鋁土礦還應初步了解區域的第四紀地質及地貌特征;對鎂質碳酸鹽巖層中的菱鎂礦床應側重調查地層、構造、巖石、變質作用等;對與超基性巖有關的菱鎂礦床則應重點了解超基性巖的特征、蝕變特征和風化殼的發育程度等。
對預查中發現的礦層、礦化體露頭應開展剖面性地質工作,布置極少量槽、井探工程加以揭露和追索,采集代表性樣品以初步了解礦層的分布范圍、面積大小、礦體厚度、產狀、礦石成分、品位、結構構造和自然類型,提出能否轉入普查階段的依據,對預查區的找礦遠景做出初步預測。對能圈出預測礦產資源范圍、有估算資源量的必要參數(長、寬、厚)的地段,采用實測或類比的體重值,估算預測的資源量(334)?。
4.1.2  普查階段
在預查工作或研究已往資料的基礎上,對可供普查的礦化潛力較大的地區,通過中一大比例尺的地質填圖,大致查明其成礦地質條件和鋁土礦、菱鎂礦點的分布規律及成礦遠景;對礦層(體)的露頭及淺部運用少量槽、井探工程加以追索和控制,對其深部關鍵部位用稀疏鉆(坑)探工程進行探查,從而大致控制礦層(體)的總體產狀、形態、長度、厚度、可能的延深和空間位置;大致查明成礦控制因素;對沉積型鋁土礦側重含礦巖系的巖相古地理特征對成礦的控制作用,對堆積型鋁土礦還應側重第四紀巖溶發育程度和地貌對鋁土礦的控制作用;大致查明對礦體起破壞作用的斷裂破碎帶的性質、產狀和分布范圍。查明是否有進一步工作價值的礦床或礦層,為詳查工作提供依據。
4.1.3  詳查階段
對區域成礦地質條件和礦產分布規律應有較全面的了解;基本查明礦區地層層序、含礦巖系的層位、巖性、厚度、標志層、巖相古地理特征、變化規律及其對礦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與礦床有關的巖漿巖類型、巖性、產狀、形態、規模、相帶、時代、巖石地球化學特征、風化殼的類型、分帶及其對礦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對形成紅土型和堆積型鋁土礦床有重要作用的第四紀地質與地貌特征;對成礦的控制因素、礦床分布和富集規律有了基本認識。
應基本查明礦體(層)的數量、連接對比條件、分布范圍、產狀、厚度、規模、形態特征、品位及其變化特征;基本確定礦體連續性;基本查明礦體中的夾石、無礦天窗及頂底板圍巖的巖性、厚度和分布情況,為是否進一步勘探提供依據。
4.1.4  勘探階段
4.1.4.1  區域地質:在系統收集區域地質礦產調查及勘查成果資料的基礎上,結合勘查區各勘查階段所獲得的新資料,通過綜合研究,闡明區域成礦地質條件、主要控礦因素,對鋁土礦和菱鎂礦及其主要共、伴生礦床的區域成礦遠景做出評價,并指出今后的找礦方向。
4.1.4.2  礦區地質:查明礦區地層、構造、巖性,詳細劃分含礦巖系的層序,研究其巖性特征及相變規律;查明鋁土礦含礦系底盤古風化侵蝕面的形態特征及其對成礦的控制作用。對菱鎂礦還須詳細研究與成礦有關的侵入巖種類、規模、產狀、形態、巖相變化、風化殼的發育程度及其與成礦的關系。研究主要構造的性質、規模、形態、產狀及分布規律,查明構造對成礦的控制作用及成礦后破壞影響程度。研究與成礦有關的變質作用,查明其與成礦的關系。
4.1.4.3  礦體地質:通過系統的加密探礦工程及相應地質工作,查明勘探區內礦體的數量、賦存部位、分布范圍、頂底板巖性;查明主要礦體的規模、形態、產狀、內部結構、厚度、品位及其變化規律,確定礦體的連續性;查明主礦體內的無礦地段和夾石規模、形態、產狀及分布規律;查明主礦體底部界線的起伏變化規律。
4.2  礦石質量研究
4.2.1  預查階段
對預查中發現的礦體應采集代表性樣品,大致了解礦石品位、礦物成分、化學成分、結構構造、礦石自然類型及共伴生有益組分。
4.2.2  普查階段
大致查明礦石的礦物成分、化學成分、礦石品位及其空間變化特征,礦石結構構造特征和礦石自然類型,礦石中有用組分、共生或伴生有益組分及其利用的可能性。初步評價礦石的工業利用價值。
4.2.3  詳查階段
通過系統的探礦工程樣品,基本查明礦石的礦物種類、含量、共生組合及礦石結構構造特征,礦石的化學成分、有益有害組分的種類、含量、賦存狀態和分布特征,劃分礦石的自然類型和工業類型。為礦山建設項目建議書和預可行性研究提供相應的依據。
4.2.4  勘探階段
詳細查明礦石礦物組分和化學成分,并劃分礦石自然類型、工業類型和品級。查明礦石礦物組分的種類、含量、粒度、嵌布特征及其共生關系;研究伴生有用、有害組分的種類、含量及其賦存狀態和分布規律。
在研究礦石化學成分時,對鋁土礦要求查明Al2O3、SiO2、Fe2O3、TiO2、燒失量等的含量、賦存狀態及其變化規律,并計算其鋁硅比值;當礦石中伴生有黃鐵礦、白鐵礦時,應研究硫的含量及其變化情況;對用做電熔剛玉、高鋁粘土及高鋁水泥的鋁土礦石還應查明CaO、MgO、K2O、Na2O、CO2等成分的含量和變化情況。對菱鎂礦則要求查明MgO、CaO、SiO2、Al2O3和Fe2O3(或FeO)等成分的含量、賦存狀態和變化規律。
對礦床的近礦圍巖和夾層、脈巖應采取適當數量的樣品了解其礦物成分和化學成分,以便考慮開采貧化或為綜合利用提供資料。
4.3  礦石加工技術條件研究
4.3.1  預查階段
對礦石加工技術條件研究不做具體要求。
4.3.2  普查階段
對發現的礦體,應與鄰區、同類型礦山進行類比研究,通過礦石的物質組成、結構構造,有用、有害組分的對比分析,對礦石加工選冶的可能性做出概略評述。
4.3.3  詳查階段
應通過實驗室加工技術性能試驗,對礦石工業利用性能做出評價。對鋁土礦,應進行初步可溶性試驗,以基本查明礦石中Al2O3的可溶性及赤泥沉降性能,若老礦區外圍已有類似礦石的生產技術工藝資料并可進行對比時,則可少做或不做。對菱鎂礦,應進行可選性試驗,對新類型或組分復雜的礦床還應進一步做實驗室流程試驗。
4.3.4  勘探階段
對鋁土礦進行詳細可溶性試驗,以查明各種礦石類型和品級在拜爾法、燒結法、聯合法、選礦拜爾法等氧化鋁生產中的技術條件。
對菱鎂礦應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對新類型或組分復雜的礦床,必要時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性試驗。
4.4  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研究
4.4.1  預查階段
收集有關資料,初步了解區域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條件。
4.4.2  普查階段
順便了解、收集區域和普查區內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資料,為詳查工作提供設計依據。根據與同類型礦山開采資料的對比,對礦床開采技術條件做出概略評價。對擬選的詳查區,應適當進行水文地質工作,了解主要含水層和隔水層的巖性、分布、厚度和地下水的埋深、水質水量等水文地質條件,初步了解礦體頂、底板圍巖和礦石的穩定性,了解環境地質情況,為能否進一步開展勘查工作提供依據。
4.4.3  詳查階段
基本查明礦區含(隔)水層、構造破碎帶、風化帶、巖溶帶的水文地質特征、發育程度和分布規律;基本查明地表水體分布范圍、水位、流速、流量、水質、水深、水量、歷年最高洪水位及淹沒范圍;基本查明地下水的補、徑、排條件及地表水和含水層間的水力聯系;基本查明礦床主要充水因素及其水文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必要時初步預測礦坑涌水量,評價其對礦床開發的影響程度;調查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和利用條件,指出供水方向。
依據礦層、圍巖類型及礦石特征,初步劃分礦區工程地質巖組,測定主要巖、礦石力學性質;基本查明構造發育程度和巖體風化、蝕變程度及深度,基本查明軟巖和軟弱夾層分布規律及其工程地質特征。研究開采影響范圍內的巖、礦石穩固性和露采邊坡的穩定性。初步劃分礦床工程地質類型、確定工程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
基本查明礦區巖、礦石、地下水中對人體有害的元素、放射性、有害氣體的成分、含量狀況;搜集地震、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的有關資料,預測礦山開采時可能產生的環境地質問題。
綜合礦區水、工、環地質條件,劃分礦床開采技術條件類型,為礦山建設項目建議書提供依據。
4.4.4  勘探階段
4.4.4.1  水文地質:搜集評價礦區水文地質條件所需的水文、氣象資料;在調查研究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查明礦區地下水的補給、徑流和排泄條件;查明含水層的巖性、厚度、產狀、分布、埋藏條件、裂隙或巖溶發育程度、滲透系數、水頭高度、水質、水溫、水量、動態變化,各含水層的水力聯系,隔水層的巖性、厚度、產狀、分布、穩定性和隔水性;查明礦區地表水體的分布、與地下水的水力聯系和對礦床開采的影響;查明礦坑的充水因素、進水方式及途徑;劃分礦床水文地質類型和確定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建立水文地質模型,結合礦床可能的開拓方案計算首采區第一開采水平的涌水量,預測下一開采水平或最低開采水平的涌水量;對礦床疏干、排水、礦山供水問題進行評價,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4.4.4.2  工程地質:在研究礦區地層、巖性及地質構造的基礎上,劃分巖(土)體工程地質巖組,查明對礦床開采不利的工程地質巖組的性質、產狀和分布;測定礦石和近礦圍巖的體積質量(體重)、塊度、濕度、松散系數、安息角、抗壓和抗剪強度、硬度系數、含礦率、含泥率等,評價其穩定性,遠離礦體頂、底板10m~30 m范圍的圍巖只做大致研究;查明各類結構面(斷層、裂隙、節理、軟弱夾層等)的發育程度、分散和組合特征;調查巖石強風化帶發育深度及分布。位于老礦山或已勘查礦區附近的地質構造條件類似的礦床,應充分利用和研究已有礦山開采技術條件方面的資料,少做或不做物理力學性質的測試。結合礦山工程建設的需要,對露天采場邊坡的穩定性做出初步評價,預測礦山開采時可能發生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
4.4.4.3  環境地質:收集礦區及鄰近地區有關地震活動歷史情況和新構造活動特征等資料,參考全國地震烈度分區,對礦區的穩定性做出評述。調查礦區內自然災害地質現象和地表及地下水的質量、礦石放射性活度及其他有害物質的含量,結合水文、工程地質條件,對礦床開采前的地質環境質量做出評價。對礦床開采中和開采后可能造成的地質環境的破壞程度進行預測,提出防治意見。
根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條件,劃分礦床開采技術條件類型,并做出總體評價,為礦山建設設計提供依據。
4.5  綜合勘查、綜合評價
為了最大限度的綜合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在勘查鋁土礦、菱鎂礦的同時,對于達到一般工業指標要求,又具有一定規模的共、伴生礦產,如沉積鋁土礦床中的耐火粘土、熔劑灰巖、硫鐵礦、鐵礬土、煤層、伴生鎵、鋰等,紅土型鋁土礦中的鈷土礦等,菱鎂礦床中的白云巖、滑石、石棉、透閃石等,超基性巖型菱鎂礦床中的鎳、鈷、鉻、蛇紋巖和鉑族元素等,應進行綜合勘查和綜合評價。
4.5.1  預查階段
在收集區域地質礦產資料過程中,應初步了解與鋁土礦、菱鎂礦有關的礦產信息。對預查階段發現的礦層、礦化體要大致了解其共、伴生礦產的種類。
4.5.2  普查階段
對發現的可能具有工業價值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共、伴生礦產應了解其種類、質量、賦存部位、大致規模。
4.5.3  詳查階段
主要利用勘查主礦產的探礦工程,基本查明有工業利用價值的共生礦產和伴生有用組分的種類、分布、礦體規模、物質組分、賦存狀態、共伴生關系并進行資源/儲量估算和綜合評價。
4.5.4  勘探階段
對共、伴生礦產,除詳查階段的要求外,還應研究其分布規律、富集規律,并按有關礦種勘查規范和伴生有用組分綜合利用的規定,估算其資源/儲量,并做出綜合評價。
5  勘查控制程度
5.1  勘查類型的確定
5.1.1  劃分礦床勘查類型的目的
綜合運用以往地質勘查經驗,針對不同礦床勘查的難易程度,正確選擇勘查方法和手段,合理確定勘查工程間距,有效地控制和圈定礦體,估算各類資源/儲量。
5.1.2  影響礦床勘查類型的主要地質因素和類型系數
鋁土礦、菱鎂礦的勘查難易程度主要取決于礦體規模大小、礦體形態復雜程度、礦體厚度穩定程度、礦體內部結構復雜程度及構造影響程度等五個主要地質因素。品位的變化對鋁土礦、菱鎂礦礦體的勘探控制和研究影響不大,只要上述諸因素予以查明,品位問題也即相應地得到解決,故不屬于主要地質因素。為了量化這些因素對礦床勘查類型劃分的影響,特提出類型系數的概念:即對上述五個主要地質因素,根據其規模大小、復雜程度或影響大小分別賦予一定的對應值,即類型系數;根據每個礦床的五個地質因素類型系數之和即可確定屬何種勘查類型。
在影響勘查類型的五個地質因素中,一般來說,礦體的厚度穩定程度比較重要,故所賦予的類型系數值要大些,即權值占30%;構造因素的影響程度相應要小些,其權值占10%;其余三個因素的權值各為20%。但對個別特殊地區的礦床,如黔中地區受構造影響較大的鋁土礦床,則可在說明地質依據后,適當調整有關因素的權值。
5.1.2.1  礦體按規模分為大、中、小三類,其具體劃分標準和類型系數見附錄F。
5.1.2.2  礦體形態按復雜程度分為三類,其判別標準和類型系數如下:
a)  簡單:礦體形態為層狀、似層狀,礦體連續,礦體平面形態較規則,礦體邊界有彎曲但不大,類型系數為0.6;
b)  中等:礦體形態為透鏡狀、扁豆狀,礦體連續或稍有間斷;礦體平面形態邊界彎曲,無礦區成港灣狀伸入礦體內部,但深度不超過礦體長度的三分之一,類型系數為0.4;
c)  復雜:礦體形態為小透鏡體或漏斗狀、不規則狀,礦體連續性差,礦體平面形態邊界極彎曲,沿一邊或兩邊分叉成樹枝狀、不規則狀,類型系數為0.2。
5.1.2.3  礦體厚度按穩定程度,分為穩定、較穩定、不穩定三類,其量化判別標志和類型系數見附錄E。
5.1.2.4  礦體內部結構復雜程度,根據礦體有無夾層及無礦天窗分成三類,其判別標準和類型系數如下:
a)  簡單:礦體內部無夾層或極少夾層,平面上局部偶見有無礦天窗出現,面含礦系數大于0.9,類型系數為0.6;
b)  中等:礦體內局部有夾層,平面上有少數無礦天窗出現,面含礦系數為0.8~0.9,類型系數為0.4;
c)  復雜:礦體內普遍有夾層或多層礦、平面上無礦天窗和表外礦頻繁出現,面含礦系數小于0.8,礦體連續性差,類型系數為0.2。
5.1.2.5  構造影響程度,根據褶皺、斷裂構造對礦體產狀及形態的影響大小分成三類,其判別標準和類型系數如下:
a)  影響小:礦體呈單斜產出,傾角平緩,基本無斷層破壞及褶皺影響,類型系數為0.3;
b)  影響中等:礦體產狀略呈波狀起伏,傾角中等,內部有斷層或小巖脈穿插,影響不嚴重,類型系數為0.2;
c)  影響大:礦體呈不規則褶曲,傾角陡;斷層發育,將礦體切割成斷塊狀,使礦體遭受嚴重破壞,類型系數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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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注意,在劃分鋁土礦和菱鎂礦礦床勘查類型時,對每一個具體礦床的地質特征需要有一個認識過程,要從實際出發,合理判定影響勘查難易程度的主要地質因素;其次,要遵循以主礦體為主的原則,
有的礦床由多個礦體組成,勘查類型劃分應以一個或幾個主礦體為主。對于大型礦床也可依據不同地段勘查的難易程度,分段確定勘查類型。
5.2  勘查工程間距
5.2.1  勘查工程的布置
常以一定幾何形態的網格來控制礦體。根據礦體沿走向、傾向的變化規律性,勘探網可選用正方    形、矩形、菱形等,并以不同的工程密度估算相應類型的礦產資源/儲量。
勘查工程的布置應該由淺而深、先稀后密,在不斷研究礦床地質特征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靈活掌握。
5.2.1.1  預查階段的勘查工程,一般布置在礦體(層)的露頭上或淺埋區,僅以極少量的取樣丁程進行揭露,以便對預查區的找礦潛力進行評價,并圈定可供普查的區域。
5.2.1.2  普查階段通常布置稀疏的取樣工程,以初步查明是否有具進一步工作價值的礦體。對已發現的礦體(點)進行大致控制,掌握其實測和推測的規模、長度、厚度及可能的延伸,首先是地表或淺部的延展情況。
5.2.1.3  詳查階段勘查工程布置是在普查工作的基礎上,初步查明礦體分布之后,布置系統工程進行
控制。工程間距視不同勘查類型而定。該工程間距是進行高級別勘查的基本網度,也是估算控制的礦產資源/儲量的工程密度。
5.2.1.4  勘探階段工程的布置,是在詳查階段后對所圈定控制的資源/儲量基礎上,根據需要進一步加密勘查工程,其工程間距為估算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的工程密度。根據開采設計需要,礦區的不同地段可以有不同的工程間距。
5.2.2  勘查工程間距的確定
5.2.2.1  確定因素:與不同的礦床勘查類型有關,亦即與礦體本身的主要地質因素有關(規模、形態、內部結構、厚度變化及構造影響等),類型越簡單,則工程間距越大,反之亦然。
5.2.2.2  確定原則:以礦區內的主要礦體為主,注意從實際出發,靈活掌握,一般情況下,地表工程的間距應比深部工程加密一倍。
5.2.2.3  確定方法:對于勘探工程數量較多的礦床,可運用地質統計學或其他數理方法確定最佳工程間距;對于一般的中、小型礦床,有類比條件時運用傳統的類比法確定最佳工程間距;對于大型礦床,應進行不同勘查工程間距驗證,試驗確定最佳的工程間距。
5.2.2.4  不同類型鋁土礦和菱鎂礦礦床的勘查工程間距要求見附錄G。
5.2.3  勘查方法和手段的選擇
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地表用槽探或淺井工程揭露,深部以巖心鉆探為主,地形陡峻處可用坑探揭露。
5.3  礦床控制程度的確定
5.3.1  礦床控制程度的確定原則
是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效益。礦床勘查控制程度與所投入的工程數量、密度緊密相關,但并非工程越多、越密越好,應從需要、可能、效益等多方面綜合權衡來考慮,確定不同勘查階段的控制程度,礦床勘查的垂直深度一般不超過200 m~300 m。
5.3.2  預查階段
對發現的礦體,可根據極少量取樣工程所揭露的地質資料,估算預測的礦產資源量(334)?,并能為區域遠景提供宏觀決策的依據。
5.3.3  普查階段
除初步查明礦體地質特征外,由稀疏的取樣工程數據,并根據地質成礦規律等估算推斷的礦產資源量(333)和預測的資源量(334)?,為礦山遠景規劃提供資源依據。
5.3.4  詳查階段
應基本查明礦床(體)的地質特征,做出是否具有工業價值的評價。如果具有工業價值,應圈出勘探地段的范圍并根據系統采樣工程估算控制的礦產資源/儲量。
5.3.5  勘探階段
除礦床地質研究要達到勘探階段的要求外,由經加密后的工程圈定的首采區內估算的探明儲量應達到礦山首期建設返還本息的要求。
對適于露天開采的礦床,要控制、圈定主礦體四周邊界和露天采場底部邊界。
6  勘查工作及質量要求
6.1  地形及工程測量
地形測量和地質勘查工程測量,應采用全國統一的坐標系統和最新的國家高程基準點。在少數地區(如邊遠山區)無法按上述要求進行測量時,可采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建立獨立坐標系統測圖,但必須說明假定坐標及高程的依據。測量的精度要求,應執行DZ/T 009《地質礦產勘查測量規范》。
6.2  地質填圖
各種比例尺的地質填圖,都應以地質觀察為基礎,其精度要求按相應比例尺地質填圖規范執行。
預查階段進行(1∶50 000)路線地質踏勘;普查一勘探階段要進行地質填圖,以正規地形圖為底圖填制礦區(床)地形地質圖,其比例尺,普查階段(1∶10 000)~(1∶50 000);詳查階段(1∶2 000)~ (1:10 000);勘探階段(1∶1 000)~(1∶2 000)。對于礦體厚度薄、分布面積廣的紅土型鋁土礦床,地形地質圖可與設計部門協商,一般選用比例尺(1∶2 000)~(1∶5 000)。地質點要布設在界線上或有特殊意義的地方。對于薄礦體(層)及其他有特殊意義的地質現象,必要時應擴大表示。地形地質圖及勘探線剖面圖必須實測。
6.3  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工作
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工作,應符合GB 12719—91《礦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范》等相應勘查階段的規定規范要求。
6.4  探礦工程
鋁土礦、菱鎂礦地質勘查中通常采用槽探、淺坑、井探、坑探和巖心鉆探等探礦工程。
槽探、淺坑、井探工程主要用于揭露地表地質構造界線和系統控制礦體在地表及近地表淺部的實際位置。控制礦體的工程要揭露出其頂底板。槽井探和淺坑工程應掘至基巖新鮮面。
當礦體產狀陡、地形條件又有利的情況下,也可使用少量坑探工程,用以探明礦體情況和驗證鉆探成果并考慮將來可為礦山生產所利用。坑探工程質量按DZ/T 0141—94《地質勘查坑探工程規程》執行。
巖心鉆探用以探索深部礦體和地質構造情況。其工程質量按《巖心鉆探規程》執行。對礦體及其頂底板(包括耐火粘土、鐵礦等共生礦產)5 m內的礦心、巖心采取率不得低于80%。在礦層中鉆進時,回次進尺一般不大于1 m。若連續兩個回次采取率低于80%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巖層分層采取率不得低于65%。
鉆孔在鉆進過程中,必須按《巖心鉆探規程》的規定準確地測定頂角和方位。同時做好簡易水文觀測、孔深校正、原始記錄和巖(礦)心保管等工作。鉆孔完工后要按照地質設計要求進行封孔,并埋設好孔口標志。封孔質量不符合規程或設計要求時需返工重封。
全部探礦工程必須及時取樣、編錄和整理。
6.5  化學樣品的采集、加工、化驗分析
6.5.1  化學樣的采集
揭露和圈定礦體的全部探礦工程必須采樣化驗。
對于沉積型鋁土礦床,在槽探、淺坑、井探、坑探工程中采取化學分析樣品一般采用刻槽法。刻槽斷面規格根據礦石物質組分均勻程度一般采用(5 cm×3 cm)~(10cm× 5 cm)。礦心取樣,沿礦心長軸劈取二分之一作為樣品。采樣長度一般0.5 m~1 m,不同礦石類型應分別取樣。當礦體物質組分均勻,礦石類型單一或礦體厚度大時,采樣長度可適當放大。
對于紅土型和堆積型鋁土礦,一般以全巷法或剝層法取樣并篩選,用凈礦作化驗樣品并計算含礦率。同時,對原礦也采取適當樣品進行化驗。全巷法或剝層法采樣,其樣品體積應不小于0.2 m3~0.5 m3,樣長一般不大于1 m。當礦體厚度大、礦石塊度小,且分布均勻時,也可采用斷面為(20 cm×l0 cm)~(20 cm× 20 cm)的刻槽法,采樣長度一般0.2 m~1 m。但需要有全巷法或剝層法予以檢查驗證。
對于菱鎂礦床,在槽井探、淺坑、坑探工程中采取化學樣品一般采用刻槽法。刻槽斷面規格10 cm × 5 cm或5 cm× 3 cm。礦心取樣,沿礦心長軸劈取二分之一作為樣品。采樣長度一般應考慮可采厚度和夾石剔除厚度。
6.5.2  化學樣品的加工
樣品的加工縮分嚴格按公式Q=Kd2進行。
其中:
Q——樣品質量(重量)(kg);
d——樣品破碎后最大顆粒直徑(mm);
K——縮分系數(經驗系數)。
根據礦石質量變化均勻程度,鋁土礦、菱鎂礦樣品縮分系數K值一般采用經驗數據0.1~0.2。加工中樣品損失率應小于5%,縮分誤差小于3%。
6.5.3  化學樣品的化驗分析
6.5.3.1  基本分析樣
目的是確定主要有用、有害組分的含量,用于圈定礦體。鋁土礦一般分析項目為Al2O3、SiO2、Fe2O3、TiO2、、燒失量,當S、MgO、CaO等含量超過允許含量時應列為基本分析項目;若作電熔剛玉和高鋁耐火材料時,當CaO、MgO、Na2O、K2O含量大于允許含量時應列入基本分析項目;若作高鋁水泥原料時,當MgO、K2O、Na2O超過允許含量時,應列入基本分析項目。冶鎂菱鎂礦基本分析項目為MgO、CaO、SiO2。
6.5.3.2  全分析樣
目的是了解各種礦石類型或品級的鋁土礦中的各種元素或組分的含量,全分析包括光譜全分析和化學全分析,而化學全分析項目可根據光譜全分析結果確定。各種礦石類型全分析樣一般為1件~2件。化學全分析樣品采自組合分析的副樣或單獨采集有代表性的樣品。
6.5.3.3  組合分析樣
目的是確定在已圈出的礦體中,某一地段內的伴生有用組分或有害組分的含量及其分布。鋁土礦的組合分析樣,分析項目根據全分析結果確定,一般基本分析樣中已做的項目可以不做。但當需研究有用有害組分與主要組分的相互關系時也可同時進行分析。組合樣品的采集應考慮礦石類型及伴生有用組分、有害組分的變化大小,以單工程、一個勘探線剖面或一個地質塊段中的礦石類型相同的幾個工程組合成一個樣品,樣品組合方法應根據基本分析樣的采樣長度按比例用其副樣進行組合。根據組合樣分析結果,計算具有工業價值的伴生有用組分的儲量。菱鎂礦的組合分析樣,應按礦體、分礦石類型和品級、單工程或塊段,從破碎程度相同的基本分析副樣中采取。從每件副樣中采取的質量(重量)應與其采樣長度成正比。組合分析項目為Al2O3、Fe2O3、燒失量。分析項目可根據需要酌情增減。
6.5.3.4  多元素分析樣
菱鎂礦應分別在不同礦體、礦石類型、品級的組合分析副樣中采取3件~5件樣品,分析項目為P2O5、SO3、H2O、CO2、MnO、K2O、Na2O、B2O3;、Ti02、Sr、Ba、V等。
6.5.3.5  內、外檢樣的抽取
用做儲量計算的基本分析結果應做內、外部檢查。內部檢查目的是確定基本分析中可能產生的偶然誤差,并及時消除不允許的偶然誤差。檢查樣品應由送樣單位的地質人員從基本分析樣的副樣中(徐注:粒徑<1mm的粗副樣)(在各種礦石類型、品級及含量在邊界品位附近的礦石樣品中)編密碼抽取,送原分析單位進行驗證,不得用分析單位復份分析的自檢樣代替。內檢樣數量一般應占基本分析樣品數的7%~10%。外部檢查目的是了解基本分析單位工作中有無系統誤差。外檢樣亦編密碼,附原分析方法的說明,送指定的水平較高的實驗室進行檢驗。外檢樣品數量一般為基本分析樣品的3%~5%,外檢樣品總數不得少于30個。
6.5.3.6  內、外檢質量檢查
化學分析質量及內、外部檢查分析結果誤差處理辦法按DZ/T 0130—94《地質礦產實驗室測試質量管理規范》執行。規范確定的礦石允許誤差計算公式如下:
C×20x-0.60              x≥3.08
Y=
C×12.5-0.182             x<3.08
式中:
Y——計算相對誤差(%);
C——修正系數,鋁土礦中SiO2為0.67,A12O3、TiO2、Fe2O3、CaO、MgO、K2O、Na2O、S、CO2 P2O5、、燒失量為1.00;
菱鎂礦中MgO為0.67,CaO、SiO2、A12O3,、Fe2O3、CO2、燒失量為1.00;
x——測定結果濃度值(%)。
6.6  礦石加工技術性能試驗樣品的采集與分析、試驗
6.6.1  礦石加工技術性能試驗樣品的采集必須具有代表性,并考慮開采的貧化率。一般應按礦石類型、品級分別采取。如為了解不同礦石類型、品級混合處理的可能性,要采混合樣。采樣時應按各種礦石類型、品級的儲量比例采取。當礦石中有共、伴生有用組分時,采樣時應一并考慮其代表性。采取樣品要與有關單位協商并編制采樣設計。加工技術性能試驗的各環節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規程的要求。
6.6.2  在鋁土礦的地質勘查中,在預查階段對礦石加工技術性能試驗不做具體要求,可通過少量礦石進行類比研究,初步做出礦石加工技術性能的判斷和預測;普查階段,一般進行礦石加工技術性能的對比研究,做出是否可作工業原料的評價;在詳查、勘探階段,應進行實驗室加工技術性能試驗,根據礦石鋁硅比值Al2O3品位高低,采用燒結法、拜爾法或聯合法進行可溶性試驗。
a)  初步可溶性試驗:一般在詳查階段或勘探初期進行。目的是研究礦石中的Al2O3的可溶性及型赤泥沉降性能。實驗樣品可按礦石類型、品級用基本分析副樣進行組合,也可單獨采取,樣品質量為1 kg~5 kg。要求對礦石的礦物成分、化學成分進行研究,按常規技術加工方法進行浸出試驗和赤泥沉降試驗。根據實驗結果對Al2O3,的可溶性和赤泥沉降性能進行評價,為進一步試驗提供資料。為預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據。
b)  詳細可溶性試驗:一般是在勘探階段進行。目的是對各種礦石類型和品級在氧化鋁生產中的各項技術條件(如氧化鋁的拜爾法生產中的磨礦粒度、加入石灰量、溶液的苛性比、苛性堿濃度、Al2O3浸出時間、壓力和溫度,或者在氧化鋁的燒結法生產中的磨礦粒度、石灰和碳酸鈉的加入量、燒結溫度、浸出時間和溫度、浸出液苛性比等)進行系統的試驗,對Al2O3的浸出率和赤泥沉降性能進行研究,同時也要研究有用伴生組分的回收利用等。樣品總質量為300 kg~500 kg。通過試驗研究,提出對礦石合理的加工技術方法的評價資料,為礦山設計提供依據。
c)  對礦石物質成分復雜、綜合利用價值高或沒有利用過的新礦石類型,詳細可溶性試驗工作應在勘探之前進行,以便對礦床能否經濟合理開發利用做出評價。
d)  對于紅土型和堆積型鋁土礦,應先進行原礦可洗性能試驗,如果含鐵高還要作手選除鐵試驗。
6.6.3  在菱鎂礦地質勘查中的可選性試驗,一般應在詳查階段進行,以確定礦石能否供工業利用,樣品質量為50 kg~500 kg。實驗室流程試驗,一般應在勘探階段進行,對新類型或組分復雜的礦床應在詳查階段進行,對易選礦石可作為礦山設計依據,對一般礦石,可為預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據,樣品質量為500 kg~1000 kg。對新類型或組分復雜的礦石,必要時還應在勘探階段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性試驗,為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據。樣品質量一般為數噸。
6.7  巖礦石物理技術性能測試樣品的采集與試驗
6.7.1  為了計算礦產資源/儲量和研究礦床開采技術條件,在詳查階段和勘探階段必須測定巖石、礦石和礦體(層)頂底圍巖的物理力學性能,采樣和試驗項目一般包括:礦石的體積質量(體重)、濕度、塊度孔隙度、松散系數;礦體(層)頂底板圍巖和礦石的穩定性、硬度、安息角以及抗壓、抗剪、抗拉強度,采樣方法、數量和質量要求按《金屬非金屬礦產地質普查勘探采樣規定及方法》執行。
體積質量(體重)樣應按礦石類型或品級分別采取,分布上要有代表性。小體積質量(體重)樣應在野外封蠟測試,每種礦石類型或品級的樣品不少于30個。對疏松或多裂隙孔洞的礦石(如砂狀、蜂窩狀鋁土礦石)還應每種礦石類型或品級測定2個~5個大體積質量(體重)樣品(對結構致密的礦石大體積質量(體重)樣可以少做),用以校正小體積質量(體重)值。體積質量(體重)樣體積:小體積質量(體重)一般為60 cm3~120 cm3;大體積質量(體重)不小于0.125 m3。測定礦石體積質量(體重)同時要測定品位,必要時還要測定濕度和孔隙度。
6.7.2  采集巖礦鑒定樣品的目的是研究巖石和礦石的結構、構造、礦物成分及其共生組合,確定巖石、礦石名稱,為研究礦床提供資料。在預查階段和普查階段不作具體要求,可視其需要采集一定數量的巖礦樣進行鑒定、研究;詳查階段,應系統采集各類巖石、礦石樣品和古生物標本等,通過鑒定、分析、測試,建立典型實物資料,作為統一分類(層)和命名的依據;勘探階段,每個勘探區在實測和研究地層剖面工作中,選擇1條~2條具有代表性的剖面,根據地層、巖性和礦石類型系統地采集巖礦鑒定樣進行鑒定與研究。對于礦石除了在代表性剖面中采集外,還應在各類勘探工程中根據不同自然
類型、工業類型和品級進行采集。樣品應盡量新鮮和具代表性。一般要求一式兩塊,一塊送實驗室鑒定,一塊作為標本保存和陳列,標本規格為3 cm× 6 cm ×9 cm。
對于鋁土礦,由于礦石礦物種類繁多,光性特征近似,礦物顆粒細小,且常被鐵質污染等特點,要求在鏡下鑒定的同時應配合化學分析、差熱分析、粉晶分析、單礦物分析,有條件時還可用電子探針、電子顯微鏡和紅外光譜等手段進行鑒定研究。
6.8  原始地質編錄、資料綜合整理和報告編寫
6.8.1  地質勘查各階段的原始地質編錄、資料綜合整理工作質量按DZ/T 0078—93《固體礦產勘查原始地質編錄規定》和DZ/T 0079—93《固體礦產勘查地質資料綜合整理、綜合研究規定》執行。
原始地質編錄必須在現場及時認真地進行,客觀、準確、齊全地反映地質現象和工作實際情況。各項原始編錄資料應及時進行質量檢查驗收和綜合整理。
資料綜合整理,必須堅持室內與室外、地表與地下地質特征、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原則。通過綜合整理,把野外和實驗室所獲得的豐富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
6.8.2  地質報告的具體編制按DZ/T 0033—2002《固體礦產勘查/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編寫規范》執行。地質報告的編寫必須在取全取準第一性資料并符合相應階段工作程度的基礎上進行。地質報告必須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該工作階段所取得的各項資料,做到內容齊全,簡明扼要、層次清楚、數據正確,圖表清晰美觀,結論依據充分。
6.9  計算機技術及其他新技術的應用
在地質勘查過程中提倡使用計算機技術和3S技術(GPS—全球定位系統、GIS—地理信息系統、VS—地質三維可視化系統)進行野外原始數據采集、室內資料綜合整理及勘查報告編制的數字化處理,并提交相應的電子版資料。
7  可行性評價工作
7.1  概略研究
是指對礦床開發經濟意義的概略評價,所估算的資源量只具內蘊經濟意義。通常是在收集分析該礦產資源國內、外市場供需狀況的基礎上,分析已取得的普查或詳查、勘探地質資料,類比已知礦床,結合礦區的自然經濟條件、環境保護等,以我國類似企業經驗的技術經濟指標或按擴大指標對礦床做出技術經濟評價。從而為礦床開發有無投資機會,是否進行詳查階段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或工程建設規劃的決策提供依據。概略研究可采用總利潤、投資利潤率、投資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經濟評價指標,對礦床進行靜態的經濟評價。
7.2  預可行性研究
是對礦床開發經濟意義的初步評價,在我國目前的基本建設程序中,預可行性研究屬于前期工作。通常應有詳查或勘探后采用工業指標探獲的控制的或探明的礦產資源數量,實驗室規模的加工選冶試驗資料;需要比較系統地對國內、外該礦種的資源形勢,如儲量、生產、消費進行調查和初步分析,結合國內、外市場的需求量、產品品種、質量要求和價格趨勢做出初步預測,初步確定礦床的開發條件;根據礦床規模和礦床地質特征以及礦區地形地貌,借鑒類似企業的實踐經驗,初步研究并提出未來礦山采選方案及參數的確定,如項目建設規模、產品種類、礦體總體建設輪廓、采礦方式和工藝技術的原則方案等;參照類似企業選擇適合評價當時市場價格的技術經濟指標、礦山服務年限及生產規模,初步提出建設總投資、主要工程量和主要設備以及生產成本等。通過初步經濟分析,圈定并估算不同的資源量和儲量類型。
通過國內、外市場調查和預測資料,綜合礦區資源條件、工藝技術、建設條件、環境保護以及項目建設的經濟效益等各方面因素,從總體上、宏觀上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條件的可行性以及經濟效益的合理性做出評價,為是否進行勘探階段地質工作以及推薦項目和編制項目建議書提供依據。
預可行性研究的投資估算誤差一般在25%左右。一般采用內部收益率、凈現值、凈現值指數和動態的投資回收期等經濟評價指標,進行動態的企業經濟分析,并進行礦床開發的國民經濟評價。
7.3  可行性研究
是對礦床開發經濟意義的詳細評價,屬基本建設程序的組成部分。通常依據勘探所獲得的探明的礦產資源數量及相應的加工選冶性能試驗結果,首先需要對國內、外鋁土礦、菱鎂礦的資源/儲量、生產、消費進行認真調查、統計和分析;并對國內、外市場的需求量、產品品種、質量要求、價格、競爭能力進行分析研究和預測,進一步確定礦床開發條件。工作中對資源條件要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充分考慮地質、工程、環境、法律和政府的經濟政策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對企業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拓方案、礦石加工工藝及主要技術經濟計算、產品方案、主要設備的選擇、供水供電、總體布局和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多方案比較,并依據評價當時的市場價格確定礦山建設投資、礦山服務年限、生產規模、產品產量及產值、生產經營成本、銷售收入、利潤和現金流入流出等。所采用的成本數據精度高,誤差一般在10%左右,具有很強的時效性。一般采用內部收益率、凈現值、凈現值指數和動態的投資回收期等經濟評價指標,進行動態的企業經濟分析。其結果可以詳細評價擬建項目的技術經濟可靠性,其工作深度都需達到進行經濟評價要求。項目的技術經濟數據量能滿足投資有關各方的審查、評價需要,得出擬建項目是否應該建設、如何建設的基本認識以及礦床開發的國民經濟意義。
通過可行性研究的論證和評價,為有關部門投資決策、編制和下達設計任務書、確定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等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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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資源/儲量分類及類型條件
8.1  資源/儲量分類
8.1.1  儲量
經過詳查或勘探,地質可靠程度達到了控制的或探明的工作精度;進行了預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經濟上表現為在生產期內,每年的平均內部收益率高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即每年開采礦產品的平均價值足以滿足投資回報的要求;用扣除了設計和采礦損失的可實際開采數量表述。儲量是基礎儲量中的經濟可采部分。根據礦產勘查階段和可行性評價階段的不同,儲量又可分為可采儲量(111)、預可采儲量(121)及預可采儲量(122)三個類型。
8.1.2  基礎儲量
經過詳查或勘探,地質可靠程度達到控制的或探明的工作精度;進行了預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其經濟意義屬于經濟的或邊際經濟的,也就是在生產期內,每年的平均內部收益率在零以上的那部分資源。基礎儲量又可分為兩部分。經濟基礎儲量是年均內部收益率高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即經預可行性或可行性研究屬經濟的,未扣除設計和采礦損失的那部分資源;又可分為三個類型,與儲量中的三個類型呈對應關系,即探明的(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11b),探明的(預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21b)、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另一部分為邊際經濟基礎儲量,即年均內部收益率介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與零之間的那部分資源;也有三個類型,即探明的(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11)、探明的(預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1)、控制的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2)。
8.1.3  資源量
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經過普查至勘探工作程度,地質可靠程度達到了推斷的至探明的工作精度,但可行性評價工作只進行了概略研究;由于技術經濟參數取值為經驗數據,區分不出其真實的經濟意義,統歸為資源量,可細分為三個類型,即探明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1)、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第二部分是對詳查或勘探成果進行預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后,其年均內部收益率呈負值,在確定當時,開采是不經濟的,需要大幅度提高礦產品價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才能變成經濟的那部分次邊際經濟的資源,也分為三個類型,即探明的(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11)、探明的(預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1)、控制的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2);第三部分是經過預查,依據已有資料分析、類比而估計的資源量,即預測的資源量(334)?,屬于潛在礦資源。
8.2  資源/儲量類型條件
8.2.1  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
是指在礦區勘探范圍內,依照勘探的精度詳細查明了礦床的地質特征、礦體的形態、產狀、規模、礦石質量、品位及開采技術條件,礦體的連續性已確定,資源/儲量估算所依據的數據詳盡、可信度高的礦產資源。按其經濟意義和可行性研究程度又可分為九種類型:
a)  可采儲量(111):在勘探地段內,已詳細確定了礦體的三維空間;礦石的物質組成、工藝礦物學特征、礦石質量都已詳細查明;開采技術條件和影響開采的各種因素也已詳細查明;對共、伴生礦產進行了圈定;礦石加工技術性能試驗的成果可供礦山建設設計利用。已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包括對礦床的開采、選冶、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會和政府因素的研究,并扣除了受這些因素影響而不能開采的礦產資源后剩余的被證實為在當時開采是經濟的礦產資源/儲量。可供礦山建設設計利用。估算的儲量和可行性評價的可信度高。
b)  探明的(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11b):它所達到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行性評價階段和經濟意義的分類同a)所述,與其惟一的差別在于本類型用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c)  預可采儲量(121);在勘探地段內,地質可靠程度達到了上列a)的程度,但僅作了預可行性研究,是采用適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指標及各項參數直接估算而不是依據評價當時的市場價格進行估算。因此,投資估算的精度誤差較大。在扣除了開采、選冶、經濟、市場、法律、環境、社會和政府等多種因素影響而不能開采的那部分礦產資源后即為預可采儲量。它只是用于從總體上、客觀上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條件的可行性以及經濟效益的合理性進行研究和論證,通常不能供礦山建設設計利用。預可采儲量的地質可信度高,但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d)  探明的(預可研)經濟基礎儲量(12lb):它所達到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行性評價階段和經濟意義的分類同c)所述,與其惟一的差別在于它是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礦產資源。
e)   探明的(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11):在勘探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經可行性研究,按評價時的市場價格估算為邊際經濟的,即開采這部分礦產資源,其年均內部收益率在生產期內大于零,但小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用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f)  探明的(預可研)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1):在勘探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經預可行性研究,用適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指標估算為邊際經濟的,即年均內部收益率大于零,小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用沒有扣除設計和采礦損失的數量表述。
g)  探明的(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11):在勘探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經可行性研究,證實其依據評價當時的市場價格估算為次邊際經濟的,即年均內部收益率小于零呈負值的那部分礦產資源。
h)  探明的(預可研)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1):在勘探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經預可行性研究,其為次邊際經濟的,即開采時年均內部收益率小于零呈負值的那部分礦產資源。
i)  探明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1):在勘探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未進行可行性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只依據我國同類礦山企業多年生產經驗所確定的各項指標,進行了概略研究,尚無法確定其經濟意義的那部分礦產資源。
8.2.2  控制的礦產資源/儲量
是指在礦區詳查范圍內,依照詳查的精度基本查明了礦床的主要地質特征、礦體的形態、產狀、規模、礦石質量、品位及開采技術條件,礦體的連續性基本確定,資源/儲量估算所依據的數據較多、可信度較高的礦產資源。按其經濟意義和可行性研究程度又可分為五種類型:
a)  預可采儲量(122):在詳查地段內,依據達到基本控制間距的系統工程取樣資料,已基本上圈定了礦體的三維形態;基本查明了礦石物質組成、礦石質量,進行了礦石工藝礦物學的研究;對礦石中的共伴生有用組分進行了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對易選礦石的可選性進行了類比,對一般礦石作了實驗室流程試驗,對新類型或難選礦石作了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其成果可供評價礦石是否具有工業價值。對上述資料作了如c)所述的預可行性研究,結果表明開采是經濟的。在扣除了因各種因素影響而不能開采的那部分儲量后即為預可采儲量。可用于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條件的可行性及經濟效益的合理性。這類預可采儲量的地質可信度較高,可行性評價結果的可信度一般。
b)  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它所達到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行性評價階段和經濟意義的分類同a)所述,與其惟一的差別在于它是未扣除設計、采礦損失的礦產資源。
c)  控制的邊際經濟基礎儲量(2M22):在詳查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經預可行性研究證實,用適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指標進行估算時,年均內部收益率大于零,小于國家或行業基準收益率;是沒有扣除設計和采礦損失的礦產資源。
d)  控制的次邊際經濟資源量(2S22):在詳查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和可行性評價程度,惟預可行性研究的結果表明其開采時,年均內部收益率小于零呈負值。
e)  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在詳查地段內,達到如a)所述的地質可靠程度;可行性評價程度很低,僅進行了概略研究,尚無法確定其經濟意義。
8.2.3  推斷的礦產資源/儲量
是指對普查區按照普查的精度大致查明了礦產的地質特征以及礦體(層)的展布特征、礦石質量、品位等,也包括那些由地質可靠程度較高的基礎儲量或資源量外推的部分。礦體(層)的連續性是推斷的,礦產資源量估算所依據的數據有限、可信度較低。按其經濟意義和可行性研究程度只有一種類型。
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在普查地段內,對礦體在地表或淺部沿走向有工程稀疏控制,沿傾向有工程進行了解,并結合成礦地質背景、礦床成因類型和有限的取樣數據推斷的礦產資源。可行性評價程度同8.2.2e)所述,尚無法確定其經濟意義。
8.2.4  預測的礦產資源/儲量
是指對具有較大礦化潛力地區通過預查得出的結果。在有足夠的數據并能與地質特征相似的已知礦床類比時,才能估算出來的礦產資源。按其經濟意義和可行性研究程度只有一種類型。
預測的資源量(334)?:依據區域地質研究成果和極少量工程資料,確定具有較大礦化潛力的地區,通過與已知礦床的類比所估算的資源量。各項計算參數都是假設的,屬潛在礦產資源,有無經濟意義尚不確定。
9  資源/儲量估算
9.1  資源/儲量估算的工業指標
9.1.1  工業指標的確定
工業指標是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圈定礦體、進行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的主要技術經濟參數和標準,是評價礦床工業價值的依據。
鋁土礦、菱鎂礦預查、普查階段可采用附錄H、附錄I、附錄J中的一般工業指標進行資源/儲量估算。詳查、勘探階段所采用的工業指標,由投資方(業主)會同地勘單位根據國家發布的資源地地質礦產信息,結合對礦床開發經濟意義的概略研究或預可行性研究成果,在有關規范給出的品位區間內,確定指標方案。
9.1.2  工業指標的主要內容
9.1.2.1  邊界品位:應用于單樣,是礦與非礦的界線。
9.1.2.2  最低工業品位:應用于塊段或應用于礦段。
9.1.2.3  最低可采厚度(以真厚度為準)。
9.1.2.4  夾石剔除厚度(以真厚度為準)。
9.1.2.5  剝采比(剝離比、剝離率、剝離系數):系指礦床露天開采時,剝離的廢石量與采出的礦石量之比。在計算和評價剝采比時,應考慮共生礦產的綜合開采。當礦區確定了露采邊坡角后,其境界剝采比另定。
9.1.2.6  邊界含礦率、礦塊平均含礦率等。
9.1.2.7  有害雜質含量要求:在下達具體礦區工業指標時提出。
9.2  資源/儲量估算的方法和一般原則
9.2.1  估算方法
9.2.1.1  鋁土礦、菱鎂礦資源/儲量估算,當前應用的一般方法為地質塊段法,亦有垂直剖面法和最近地區法等方法。伴生有益組分的估算方法主要是以主礦種礦石量為基礎的普通估算法。
9.2.1.2  在資源/儲量估算中,提倡推廣使用國內外先進的儲量計算方法和計算機軟件,但提交報告時,其新方法和新軟件應事先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定。
9.2.2  估算的一般原則
9.2.2.1  在進行鋁土礦和菱鎂礦資源/儲量估算時,應根據礦床地質構造特征和礦山開采設計需要,按礦體、資源/儲量類型劃分塊段,分別估算。
9.2.2.2  對具有工業利用價值的共生礦產和伴生有用組分應分別進行資源/儲量估算。
9.2.2.3  資源量和儲量是按地下實有礦石量估算的,不考慮將來開采時的貧化、損失量,但應扣除采空區的礦石量并圈定其范圍。
9.2.2.4  礦體的圈連應遵循礦床自身的地質規律,并結合礦產資源儲量估算的一般原則。礦體任意位置圈連的厚度,不得大于相鄰地段工程實際控制的礦體厚度。
9.2.2.5  參與資源/儲量估算的各項工作成果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9.2.2.6  礦石儲量單位以“萬噸”表示。
9.3  資源/儲量估算參數的確定
9.3.1  參與資源/儲量估算的參數包括面積、品位、厚度、體積質量(體重)等。詳查、勘探階段所用參數應是實際測定的,其分布、數量均應有代表性,數據要準確可靠。
9.3.2  礦體面積一般用求積儀或幾何圖形法計算求得。使用計算機輔助制圖的,其面積也可以在計算機上求得。對面積值應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需符合有關規定。
9.3.3  品位:單工程平均品位以樣長加權求得;塊段平均品位以所涉及工程礦體厚度加權求得;礦體平均品位以塊段礦石量加權求得。
9.3.4  厚度:一般以算術平均法求得。當礦區出現大厚度工程(大于礦體平均厚度三倍)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慎重處理。
9.3.5  體積質量(體重):一般以算術平均法求得。對紅土型和堆積型鋁土礦應采集大體積質量(體重)樣以校對小體積質量(體重)平均值(紅土型和堆積型鋁土礦應分塊段計算平均含礦率并參與資源/儲量估算)。
9.4  資源/儲量分類結果表
根據礦體的經濟意義、可行性評價程度和地質可靠程度,對勘查工作所獲得的鋁土礦、菱鎂礦資源/儲量進行分類,并按分類計算結果制定資源量和儲量分類結果表,以說明地質勘查工作所獲得的礦床資源/儲量數量。資源量和儲量分類結果表應在說明勘查工作所獲得的鋁土礦、菱鎂礦礦石量、平均品位的同時,反映出資源/儲量的經濟意義、可行性評價程度和地質可靠程度,并標明資源/儲量的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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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鋁土礦礦床類型
C.1.1  沉積型鋁土礦礦床
該類礦床多產于碳酸鹽巖侵蝕面上,少數產于砂巖、頁巖、玄武巖的侵蝕面上或其組成的巖系中。含礦巖系自上而下由頁巖、砂頁巖、不穩定灰巖、薄煤層、粘土巖(礦)、鋁土礦、含鐵粘土巖、鐵礦(赤鐵礦、菱鐵礦)或黃鐵礦等組成。礦體形態、規模及礦石物質組分等均受含礦巖系基底巖性和古地形的控制,據此又可劃分為兩個亞類。
a)  產于碳酸鹽巖侵蝕面上的一水硬鋁石鋁土礦礦床。含礦巖系呈假整合覆蓋于灰巖、白云質灰巖或白云巖侵蝕面上。礦體呈似層狀、透鏡狀和漏斗狀。單個礦體長一般數百米至兩千余米,個別的僅數十米,寬二百米至千余米。產狀一般平緩,部分受后期構造影響而變陡。礦層厚度變化穩定—很不穩定。一般厚1 m~6 m。古地形低凹處礦體厚度增大,質量也好,巖溶漏斗極發育地區礦體厚度很不穩定,最厚可達50余米(漏斗中部);古地形凸起處厚度變薄,質量變差,甚至出現無礦“天窗”。礦床規模多為大、中型,該類鋁土礦礦石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84%。該亞類鋁土礦礦石結構呈土狀(粗糙狀)、鮞狀、豆狀、碎屑狀等。礦石顏色多為白色、灰色,也有紅色、淺綠色及雜色等。礦物成分以一水硬鋁石為主,其次為高嶺石、水云母、綠泥石、褐鐵礦、針鐵礦、赤鐵礦、一水軟鋁石,微量的鋯石、銳鈦礦、金紅石等,有時有黃鐵礦、菱鐵礦和三水鋁石。主要化學組分w(Al2O3)為40%~75%、w(SiO2)為4%~18%、w(Fe2O3)為2%~20%、w(S)<0.8%~8%、硅鋁比值為3~12。伴生有用元素鎵質量分數0.007%~0.011%。共生礦產有耐火粘土、鐵礦、硫鐵礦、熔劑灰巖、煤礦等。該類礦床以低鐵低硫型礦石為主,如貴州小山壩、林歹;河南小關、張窯院;山西克俄、白家莊;山東灃水等,是我國目前工業開采利用的主要對象。該類礦床也有以高鐵型鋁土礦石和高硫型鋁土礦石為主的礦床,前者如陜西府谷、貴州大豆廠等,后者如山東湖田南(深部)、四川大佛巖、貴州貓場、廣西平果(沉積礦)等。
b)  產于砂巖、頁巖、泥灰巖、玄武巖侵蝕面或由這些巖石組成的巖系中的一水硬鋁石鋁土礦礦床:礦體呈層狀或透鏡狀,單個礦體一般長數百米至千余米。厚度較穩定,一般厚1 m~4 m。礦床規模多為中、小型。礦石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6%。該亞類鋁土礦礦石結構呈致密狀、角礫狀、鮞狀、豆狀等。礦石顏色呈灰、青灰、淺綠、紫紅及雜色等。礦物成分主要為一水硬鋁石,其次為高嶺石、蒙脫石、多水高嶺石、綠泥石、菱鐵礦、褐鐵礦、黃鐵礦等。主要化學組分w(Al2O3)為40%~70%、w(SiO2)為8%~20%、w(Fe2O3)為2%~20%、w(S)<0.8%~3%,鋁硅比值2.6~9,一般3~5,屬中、貧礦石。伴生有用元素鎵質量分數0.005%~ 0.01%。共生礦產有半軟質粘土和硬質粘土礦等。該類礦床的礦石類型以中、高鐵型鋁土礦居多,如湖南李家田、山東王村、四川新華鄉等礦床。
該類礦床目前我國只有少量開采,主要作為配礦使用。
C.1.2  堆積型鋁土礦礦床
該類礦床系由原生沉積鋁土礦在適宜的構造條件下經風化淋濾,就地殘積或在巖溶洼地(或坡地)中重新堆積而成的。在風化淋濾過程中有害組分硫被淋失,礦石由高硫鋁土礦轉變為高鐵鋁土礦,從而提高了礦床工業利用價值。礦石呈大小不等的塊礫及碎屑夾于松散紅土中構成含礦層(礦體)。礦體形態復雜,呈不規則狀,多隨基底地形而異,長數百米至兩千余米,寬數十米至千余米。含礦層厚度0.5 m~10 m,變化較大。含礦率一般0.4 t/m3~1.2 t/m3。礦體規模多為中、小型,礦石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8.5%。
礦石結構呈鮞狀、豆狀、碎屑狀。礦石顏色為灰色、褐紅色、雜色等。礦物成分以一水硬鋁石為主,其次為高嶺石、針鐵礦、赤鐵礦、三水鋁石、一水軟鋁石等。化學成分w(A12O3)為40%~65%、w(SiO2)為2%~12%、w(Fe2O3)為16%~25%、w(S)<0.8%,鋁硅比值4~15,礦區平均鋁硅比值一般大于10。伴生有用組分鎵質量分數0.006%~0.009%。
該類礦床全為一水硬鋁石鋁土礦。礦石類型以高鐵型鋁土礦為主。
該類礦床因礦石與紅土混雜,需經選洗才能利用。礦石特征是含Fe2O3高,鋁硅比值高,宜用拜爾法生產氧化鋁。礦床產狀平緩,覆蓋薄,宜露采。屬此類礦床的有廣西平果(堆積礦)、云南廣南(堆積礦)等。
C.1.3  紅土型鋁土礦礦床
我國的紅土型鋁土礦礦床(即風化殘余型或玄武巖風化殼型)產于玄武巖風化殼中,由玄武巖風化淋濾而成。玄武巖風化殼一般自上而下分為紅土帶、含礦富集帶、玄武巖分解帶,再下為新鮮玄武巖。含礦富集帶位于風化殼的中上部,與上、下兩帶均為過渡關系,由紅土與塊礫狀鋁土礦組成。
含礦富集帶(含礦層)多分布于殘丘頂部,呈斗篷狀或不規則狀,產狀平緩。單個含礦層面積一般 0.1 km2~4 km2,厚度一般0.2 m~l m,含礦率0.1 t/m3~0.6 t/m3。礦體規模多為小型。該類礦床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1.6 %。
礦石呈殘余結構,如氣孔狀、杏仁狀、斑點狀、砂狀等。礦石顏色為灰白色、棕黃色、褐紅色等。礦物成分以三水鋁石為主,其次為褐鐵礦、赤鐵礦、針鐵礦、伊丁石、高嶺石、一水軟鋁石及微量石英、蛋白石、鈦鐵礦等。化學成分w(A12O3)為30%~50%、w(SiO2)為7%~10%、w(Fe2O3)為18%~25%、鋁硅比值4~6,伴生及共生礦產有鎵及鈷土礦。
該類礦床屬三水型鋁土礦。礦石類型屬高鐵低硫型鋁土礦。
該類礦床覆蓋薄,宜露采。國外多為大型一特大型礦床,質量也好,為國外鋁工業的主要礦源之一。目前我國已知礦床均為小型,且礦石質量也差,僅小規模開采利用。屬此類礦床的有海南蓬萊、福建漳浦等礦床。
C.2  菱鎂礦礦床類型
C.2.1  鎂質碳酸鹽巖層中的晶質菱鎂礦床
此類礦床主要產于古元古界,少數產于太古宇、中新元古界(長城系、震旦系)、中泥盆統和三疊系。
我國古元古界菱鎂礦礦床產于遼東一帶遼河群和膠東一帶粉子山群厚大的鎂質碳酸鹽建造中,礦體圍巖多為白云石大理巖,少數為滑石綠泥片巖、絹云母片巖、黑云母片巖或千枚巖等。區域變質程度為綠片巖相至鐵鋁榴石角閃巖相。近礦圍巖蝕變有菱鎂礦化、硅化、滑石化和白云石化等。礦體多呈似層狀、透鏡狀。礦體產狀基本與圍巖一致,少數礦體與圍巖層理有交角。有的礦體沿走向突變為白云石大理巖。礦體與圍巖的界線清楚,也有的為不規則狀或漸變過渡。礦體走向長1000 m~5000 m。單層礦體厚5 m~300m。有的礦體中常有大小不等的白云石大理巖包體或菱鎂礦化白云石大理巖包體。常見礦石構造有條帶狀、放射狀(菊花狀)、塊狀、斑點狀、斑紋狀等。礦石礦物以晶質菱鎂礦為主,雜質礦物有白云石、滑石、透閃石、石英、綠泥石和炭質物等,有的含微量黃鐵礦、黃銅礦、赤鐵礦和磷灰石等。菱鎂礦粒度從小于l mm至大于5 mm,一般為2 mm~30mm。礦石可分為:純菱鎂礦型、高硅型和高鈣型等。礦石主要化學組分含量為:w(MgO)34.90%~47.27%,w(CaO)0.47%一14.30%,w(SiO2)0.28%~4.70%,w(Fe2O3)0.15%~0.76%、w(Al2 O3)0.06%~0.73%。少數礦床有可煅燒高純鎂砂的特級品礦石。此類礦床是我國最重要的菱鎂礦礦床,如遼寧大石橋至海城一帶菱鎂礦礦床(海城、樺子峪、青山懷、小圣水寺等)和山東掖縣粉子山菱鎂礦礦床。
我國太古宇菱鎂礦礦床產于太行山東麓贊皇群變質巖系的白云石大理巖中,區域變質程度屬鐵鋁榴石角閃巖相。圍巖蝕變有方柱石化、葡萄石化、綠簾石化、硅化、碳酸鹽化、綠泥石化、絹云母化、黑云母化、白云母化、鉀長石化和鈉長石化等。礦體呈似層狀、透鏡狀,局部有分枝或呈不規則團塊狀。主礦體走向長一般為1 000 m左右,厚3.62 m~17.60 m,平均厚7.68 m。礦石礦物以晶質菱鎂礦為主,其次為白云石,含少量石英、長石、偶見黃銅礦、黃鐵礦、赤鐵礦和孔雀石等。礦石主要化學組分儲量為:w(MgO)14.68%~45.76%,w(CaO)0.62~3.49%,w(SiO2)1.07~1.75%,w(Fe2O3)1.77~3.59%。礦石含鐵較高,鐵主要以(Mg、Fe)CO3形式存在。礦床規模一般為中小型,如河北邢臺縣補透、大河菱鎂礦礦床。
我國震旦系菱鎂礦礦床產于大巴山等地區震旦系微晶白云巖中。礦體呈似層狀、透鏡狀,其邊緣常有不規則分枝。礦體一般長50 m~500 m,厚2 m~10 m。礦石礦物以晶質菱鎂礦為主,含有白云石,有的含方解石和微量蛇紋石。個別礦床礦石中含有閃鋅礦、方鉛礦、黃鐵礦、滑石和石英等,次生礦物有褐鐵礦、白鉛礦、菱鋅礦和異極礦等。礦石屬高鈣型。礦石主要化學組分含量為:w(MgO)33.37%~43.64%,w(CaO)4.54%~16.83%,w(酸不溶物)0.66%~1.38%。個別礦床礦石中含w(Pb)0.1%~0.3%,w(Zn)1%~2%。礦床規模很小,少數可達小型,如四川漢源縣桂賢、團寶山菱鎂礦礦床。
C.2.2  超基性巖中的風化淋濾型隱晶質菱鎂礦礦床
此類礦床是超基性巖(蛇紋巖)巖體經受含CO2地表水的化學風化作用后,其硅酸鹽巖礦物分解產生的鎂質碳酸鹽,遷移至風化殼裂隙中形成的。超基性巖風化殼深一般數十米,具有垂直分帶現象,一般自上而下為:赭石帶、綠高嶺石帶、綠高嶺石蛇紋巖帶、硅化淋濾蛇紋巖帶、碳酸鹽化蛇紋巖帶。菱鎂礦礦帶位于碳酸鹽化蛇紋巖帶中,一般距地表10 m~30 m,或直接出露于地表。礦帶長1 000 m左右,寬40 m~50 m,最寬300 m~400 m,厚10 m~50 m。礦體呈不規則的透鏡狀、似層狀,傾角很小,呈水平或近水平狀。礦體規模較小,一般厚數米。礦體與圍巖的界線不規則,也不明顯。礦石隱晶質菱鎂礦為主,雜質礦物有蛋白石、石髓和褐鐵礦,偶有次生的石英、方解石細脈或綠高嶺石等。礦石質量不好。其主要化學組分含量為:w(MgO)36.68%~41.42%,w(CaO)1.81%~2.49%,w(SiO2)2%~ 11%、w(A12O3+Fe2O3)1.49%。礦床規模小型,礦石需經選礦后方能利用,如內蒙古達茂旗烏珠爾鉻鐵礦中共生的菱鎂礦、烏拉特中旗察汗奴魯鉻鐵礦中共生的菱鎂礦。
另外,在西藏班戈錯、杜佳里湖、扎布耶茶卡湖有第四紀湖相菱鎂礦礦床,主要礦體產于湖濱階地中,將來也可能利用。
 
附  錄  D
(資料性附錄)
鋁土礦、菱鎂礦礦石類型

D.1  鋁土礦礦石類型
D.1.1  自然類型
D.1.1 1  按結構構造分為土狀(粗糙狀)、致密狀、豆狀、鮞狀、碎屑狀、角礫狀鋁土礦等,還有砂狀、杏仁狀、斑點狀、氣孔狀鋁土礦等。
D.1.1.2  按顏色分為白色、灰色、黑色、紅色、淺綠色鋁土礦等。
D.1.1.3  按主要的鋁礦物成分分為下列幾種礦石類型:
a)  一水型鋁土礦:主要由一水硬鋁石(硬水鋁石)、一水軟鋁石(軟水鋁石)組成。一水型鋁土礦又可分成一水硬鋁石鋁土礦、一水軟鋁石—一水硬鋁石鋁土礦和一水軟鋁石鋁土礦三種;
b)  三水型鋁土礦:主要由三水鋁石組成;
c)  混合型鋁土礦:由一水硬鋁石、一水軟鋁石和三水鋁石混合組成。如三水鋁石—一水軟鋁石土礦、一水軟鋁石—三水鋁石鋁土礦和比較少見的一水硬鋁石—-水軟鋁石—-三水鋁石鋁土礦等。
我國已知鋁土礦以一水硬鋁石鋁土礦為主,也有少量的三水型鋁土礦和混合型鋁土礦。
D.1.2  工業類型
在劃分礦石自然類型的基礎上,按礦石A12O3含量、鋁硅比值、工業用途、提取氧化鋁的方法及雜質Fe2O3、S含量劃分礦石工業類型。如高鋁耐火材料、電熔剛玉、高鋁水泥、拜爾法生產氧化鋁或燒結法生產氧化鋁和聯合法生產氧化鋁的礦石及高鐵鋁土礦、低鐵鋁土礦、高硫鋁土礦、低硫鋁土礦等等。
D.2  菱鎂礦礦石類型
D.2.1  自然類型
D.2.1.1  礦石按菱鎂礦結晶程度劃分為晶質菱鎂礦礦石和隱晶質菱鎂礦礦石(晶體粒度小于1μm)兩大類。
D.2.1.2  礦石按礦物組合劃分為:
a)  純菱鎂礦型礦石,主要由菱鎂礦組成,其他雜質很少,但有時含較多炭質物;
b)  高硅型礦石,除主要礦物菱鎂礦外,還有較多的滑石、透閃石、石英、蛋白石或玉髓等;
c)  高鈣型礦石,除主要礦物菱鎂礦外,含較多的白云石、方解石或透閃石,還有部分鈣賦存于菱鎂礦中;
d)  高硅高鈣型礦石,除主要礦物菱鎂礦外,含較多的石英、蛋白石、玉髓、白云石、滑石或透閃石等;
e)  高鋁高硅型礦石,除主要礦物菱鎂礦外,含較多的綠泥石或炭質、泥質物等;
f)  高鐵型礦石,鐵以固溶體(Mg、Fe)CO3形式賦存于菱鎂礦或鐵菱鎂礦中,或者以赤鐵礦、磁鐵礦、黃鐵礦或褐鐵礦等形式存在。
D.2.1.3  按礦石的構造特征劃分為:塊狀礦石,條帶狀礦石,片狀礦石,斑點狀礦石,斑紋狀礦石,豆狀(球粒狀)礦石,皮殼狀(葡萄狀)礦石,放射狀(菊花狀)礦石,殘余疊層石狀礦石。
D.2.1.4  按菱鎂礦粒度劃分為:微細粒(<0.3 mm=,細粒(0.3 mm~2.0 mm),中粒(2.0 mm~5.0 mm),粗粒(5.0 mm~20.0 mm),巨粒(>20 mm)。
D.2.1.5  按礦石風化程度劃分為:原生礦石、風化礦石。
D.2.2  工業類型
在劃分菱鎂礦自然類型的基礎上,按礦石的采、選、加工的不同方案和礦石質量的差異,具體劃分各礦床的礦石工業類型和品級。
 
K.1  工業加工技術對鋁土礦石的質量要求
K.1.1  從鋁土礦礦石中提取氧化鋁的方法
工業上提取金屬鋁是先從鋁土礦中提取氧化鋁,然后用氧化鋁電解成金屬鋁。氧化鋁的生產方法有堿法、酸法、電熱法。目前我國均使用堿法生產氧化鋁。根據氧化鋁生產的流程不同,堿法又分為燒結法、拜爾法和聯合法。
a)  燒結法:一般把鋁土礦、堿粉、石灰(或石灰石)按一定比例混合磨細之后,在高溫(1200℃~1300℃)下燒結,各組分互相作用后生成鋁酸鈉(Na2O•A12O3)、鐵酸鈉(Na2O3•Fe2O3)、硅酸二鈣(2CaO•SiO2)和鈦酸鈣(CaO•TiO2)。因鋁酸鈉溶于水或稀堿液,鐵酸鈉水解為 NaOH和Fe2O3•H2O沉淀,而硅酸二鈣和鈦酸鈣則不溶于水或稀堿液,故用稀堿液(赤泥洗液)溶出燒結熟料時,可以使其中有用成分A12O3和Na2O進入溶液,而有害雜質硅酸二鈣、鈦酸鈣和Fe2O3•H2O等不溶性殘渣則進入赤泥,從而達到了分離的目的。得到的鋁酸鈉溶液(粗液)中,還含有一定量的SiO2,經脫硅處理后成為料漿,通過碳酸分解,可得A1(OH)3,焙燒后成為無水的氧化鋁產品。燒結法能合理地處理鋁硅比值較低的礦石。
b)  拜爾法:在壓煮器內,用苛性堿溶液,采用高溫壓煮法制得鋁酸鈉溶液,加上新制的氫氧化鋁晶種,在降溫和攪拌的條件下進行分解,可獲得氫氧化鋁沉淀,經洗滌、過濾后進行焙燒而得無水的氧化鋁成品。此法多用于處理鋁硅比值較高的礦石。
c)  聯合法:為了使用價格便宜的蘇打補償拜爾法苛性堿的損失,以降低成本,而在采用拜爾法處理高品級鋁土礦的同時,采用燒結法處理中低品級鋁土礦和拜爾法赤泥的方法。此法對不同品級礦石皆能處理。
K.1.2  鋁土礦物質組分在氧化鋁生產中的作用和要求
K.1.2.1  鋁硅比值(A/S):礦石A/S值在堿法生產氧化鋁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技術經濟指標,它決定了氧化鋁的生產方法。在生產方法已定型的工廠中,礦石A/S值直接影響工廠的生產能力、總回收率、原料、燃料消耗及產品的直接費用。對拜爾法來說,A/S值直接影響礦石中A12O3的溶出率和堿耗。對燒結法而言,熟料燒結是關鍵,熟料的生產費用和熱耗均各占氧化鋁生產費用和熱耗的50%以上,而礦石A/S值又直接決定熟料質量和生產每噸氧化鋁的熟料需要量。就燒結法而言,在一定范圍內礦石A/S值高,燒結溫度范圍就寬,熱耗低;反之,燒結溫度范圍窄,熟料質量不穩定,熟料窯易結厚窯皮并形成“結瘤”,操作困難,而且熟料燒結過程的中間產物硅鋁酸鈉(Na2O•A12O3•2SiO2)不能完全分解,造成Al2O3和Na2O的標準溶出率降低,赤泥率、堿耗、熟料折合比、原料、燃料及成本增加,熟料窯生產能力及運轉率下降。
K.1.2.2  氧化鐵:對燒結法而言,Fe2O3是具有雙重性的雜質,其含量過低過高都有害。Fe2O3主要與Na2O作用生成Na2O•Fe2O3,該化合物有降低燒結溫度的作用,燒結溫度在1200℃~1300℃時,所得的熟料粒度均勻,易于濕磨溶出,在1300℃以上則熟料質硬,難于濕磨溶出。研究證明,礦石中Fe2O3含量過低,則熟料不能成球,操作困難;但Fe2O3含量過高,燒結時會出現大量液相,在降低燒結溫度的同時降低了燒結溫度范圍,導致熟料窯結圈,操作困難。熟料中Fe2O3與堿作用生成鐵酸鈉,水解為苛性鈉與Fe2O3•H2O沉淀,后者以固相進入殘渣成為赤泥。Fe2O3含量越高,則赤泥量越大,使赤泥分離與洗滌作業復雜,由于赤泥吸附,洗滌不凈造成堿與Na2O損失。綜合上述,燒結法一般要求礦石中Fe2O3含量以7%~10%為宜。
K.1.2.3  硫(S):硫是燒結法生產氧化鋁中十分有害的雜質。原料、燃料及生產用水等帶入的硫,在燒結法過程中將和堿作用,生成Na2S及FeS,而Na2S氧化為Na2SO4,每1 kg硫將損失3.3 kg堿,在溶出時Na2SO4含量超過7%時,使熟料窯結圈嚴重,不能正常運轉,蒸發碳分母液時,Na2SO4以碳鈉礬(2 Na2SO4•Na2CO2)析出,使蒸發器表面結垢,傳熱效率下降,管道容器堵塞,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礦石含硫量高,燒結時易結圈,堿耗、煤耗增加,熟料折合比增加,Al2O3溶出率及產能下降,成本增加。在拜爾法熔出過程中,硫含量高將使堿耗增加。
K.1.2.4  氧化鈦(TiO2):少量氧化鈦可以提高熟料中Na2O的溶出率,降低燒結溫度,提高赤泥水泥的強度。然而在溶出過程中,因為礦石中氧化鋁水合物往往被TiO2薄膜包圍,阻礙堿液與氧化鋁水合物接觸,又阻礙Al2O3溶出。為了保證熟料燒結中間化合物Na2O•Al2O3•2SiO2能完全分解,在配料中CaO和TiO2含量相同,使熟料中TiO2全部形成CaO•TiO2,保證熟料中的Al2O3和Na2O的溶出率。氧化鈦含量增加,熟料中Al203含量相對減少,熟料折合比增加。因為一般礦石中氧化鈦含量較低(2%~4%),所以不對氧化鈦含量提出具體要求。
K.1.2.5  氧化鎂(MgO):礦石中氧化鎂含量高時,將使熟料中氧化鋁產率相對降低,從而影響技術經濟指標。由于鋁土礦礦石中MgO含量較低,一般為1%左右,所以不對MgO含量提出具體要求。
K.1.2.6  氧化鈉(Na2O)和氧化鉀(K2O):實踐證明,Na2O和K2O的存在,對降低堿耗是有益的,其含量不限。
K.1.2.7  鎵(Ga):礦石Ga的質量分數一般為0.005%~0.01%,在生產過程中以Na2O•Ga2O3形式在溶液中積累,抽取溶液用石灰乳法除去雜質氧化鋁,富集后制得NaGaO2溶液,電解得金屬鎵。
K.1.3  礦石中雜質在電熔剛玉生產中的作用和要求
K.1.3.1  氧化硅(SiO2):SiO2含量高時,爐內熔體粘度增加,流動性變差,擴散能力低,電極端部易被粘住,易形成懸料,影響溶化和電能輸送。同時熔料熔化層易結殼,阻礙CO逸出,當CO在熔體內大量積聚,可能造成噴爐事故。SiO2含量高,爐料配鐵量增加,使爐溫降低,影響硅鐵沉降。如果加鐵不足,還原后的硅鐵比重小和感磁性弱,造成部分硅鐵顆粒分散于剛玉結晶中。上述兩種情況所得到的剛玉,均能產生鐵斑,降低產品質量。
K.1.3.2  氧化鐵(Fe2O3):Fe2O3能和還原出的硅與鈦結成鐵合金沉到爐底,使剛玉與硅鐵雜質分離,同時硅與鈦還原更容易進行。如果鐵的含量低,在生產過程中可加鐵屑。當鐵的含量超過一定限度時,還原氧化鐵將增加電耗。
K.1.3.3  氧化鈦(TiO2):產品中含少量TiO2可增加磨琢性能,但TiO2超過一定數量將增加剛玉的脆性。
K.1.3.4  氧化鈣(CaO):產品中含少量CaO將增加剛玉脆性,當w>(CaO)>2.0%~2.5%時,將會降低剛玉的磨琢性能。
K.1.3.5  氧化鎂(MgO):產品中含w>(MgO)為1%,將降低剛玉磨琢性能10 %,增加剛玉脆性15 %。
K.1.4  礦石中雜質在生產高鋁水泥中的作用和要求
K.1.4.1  氧化硅(SiO2):燒結時SiO2與石灰及氧化鋁作用生成鋁硅酸二鈣(2CaO•Al2O3•SiO2),它為不活潑的穩定體,消耗Al2O3,造成水泥質量降低。
K.1.4.2  氧化鐵(Fe2O3):Fe2O3與配料中石灰作用,生成CaO•Fe2O3,凝固很慢,使水泥早期強度降低。
K.1.4.3  氧化鈦(TiO2):水泥中有適量的TiO2可以提高水泥早期強度。但是過量的TiO2在水泥凝固中有使水泥變得不穩定的作用。鋁土礦中w(TiO2)一般要求小于4%。
K.1.4.4  氧化鎂(MgO)、氧化鈉(Na2O)和氧化鉀(K2O):在燒結過程中,MgO與Al2O3作用生成惰性的尖晶石,造成Al2O3損失。Na2O、K2O在燒結過程中與Al2O3作用生成Na2O•Al2O3及K2O•Al2O3,對水泥起腐蝕作用,降低水泥強度。一般要求w(MgO)<1%,w(K2O+Na2O)<0.5%。
K.1.5  礦石作為高鋁耐火粘土利用時的質量要求,按DZ/T 0206—2002《高嶺土、膨潤土、耐火粘土類礦產地質勘查規范》執行。
K.2  工業應用對菱鎂礦礦石的質量要求
用菱鎂礦生產金屬鎂主要采用氯化鎂熔鹽電解法,但制取無水氯化鎂的方法有多種,我國目前是采用菱鎂礦顆粒料直接氯化生產氯化鎂,然后在溫度約700℃左右時將熔融的氯化鎂進行電解,即得到粗鎂。在制取氯化鎂時,鈣、硅、鋁和鐵的氧化物均為有害雜質。這些雜質(鈣、鋁、鐵氧化物)大部分生成氯鹽,不但多消耗氯氣,而且增加了環保治理設施;而二氧化硅除部分生成氯鹽外,其余均以固態物質留于爐內。由于爐內雜質不斷積累改變爐況,使生產不能正常進行,從而縮短了爐運行周期,增加清渣工作量。所以要求冶鎂菱鎂礦礦石中的鈣、硅、鋁、鐵的含量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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