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中規定,建筑工程設計說明包括設計總說明和各專業設計說明。而根據這幾年工作所參加投標的體會與各評標專家組提出的各項問題,作者認為建筑鋁合金幕墻和鋁合金門窗的設計說明與建筑設計的設計說明有所區別,一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⑴工程簡況工程簡況包括:
a、工程名稱;b、工程地址;c、業主名稱;d、工程建筑設計單位;e、工程監理單位;f、建筑物概況(建筑結構類型、門窗或幕墻的最大標高、建筑層高等);g、工程面積:不同結構形式、不同面板材料的門窗、幕墻的分部面積;門窗幕墻的總面積等內容。
⑵設計依據:
a、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的標準名稱和標準編號、年號;
b、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工程所在地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的名稱和文件編號;
c、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建筑設計院所設計的該工程的建筑設計施工圖的圖紙名稱、出圖日期、版次;
e、該項門窗、幕墻工程業主的具體要求(如果有)或工程招標文件的名稱、日期。
注:
1、由于在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中,已經對原材料的標準進行了規定。因此,在設計說明中,原則上沒有必要再將材料標準詳細列出。
2、當工程中采用了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中未覆蓋的新型材料時,必須詳細列出所選用的材料的標準名稱、標準號和年號(或版次)。
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其他相關的原材料、產品及工程驗收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
⑴工程簡況工程簡況包括:
a、工程名稱;b、工程地址;c、業主名稱;d、工程建筑設計單位;e、工程監理單位;f、建筑物概況(建筑結構類型、門窗或幕墻的最大標高、建筑層高等);g、工程面積:不同結構形式、不同面板材料的門窗、幕墻的分部面積;門窗幕墻的總面積等內容。
⑵設計依據:
a、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的標準名稱和標準編號、年號;
b、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工程所在地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的名稱和文件編號;
c、進行該項門窗、幕墻工程設計所依據的建筑設計院所設計的該工程的建筑設計施工圖的圖紙名稱、出圖日期、版次;
e、該項門窗、幕墻工程業主的具體要求(如果有)或工程招標文件的名稱、日期。
注:
1、由于在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中,已經對原材料的標準進行了規定。因此,在設計說明中,原則上沒有必要再將材料標準詳細列出。
2、當工程中采用了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中未覆蓋的新型材料時,必須詳細列出所選用的材料的標準名稱、標準號和年號(或版次)。
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其他相關的原材料、產品及工程驗收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